,總比讓它繼續呆在外面害人要好。
此舉至少讓不少人逃過一劫,但具體是誰。事實已經無法證明了。
要證明就要死人了,閃電貂也只好像書中一樣死了。現在。閃電貂第一時間就回到鍾靈身邊。從此只要有秦朝在的地方,它絕不主動離開鍾靈身邊百米。
卻不知逃過一劫,命運大改。要不是它最近受多了欺負,這誘餌的工作都很難勝任得了。但那似乎怪不得秦朝,是它自己先來惹秦朝,還特記仇,一而再,再而三地偷襲。
那黑皮葫蘆從此掛在了秦朝的右腰上,左腰上早就掛了個用來修煉酒功的白葫蘆。
這出葫蘆計說出來挺簡單,用來對付莽牯朱蛤卻已足夠,除非它能跑得比閃電貂快。
此計的初稿其實也是來自小說《天龍八部》,把段譽的肚子換成了一個上半邊鑽滿了小孔的葫蘆,把那成就了書中丐幫下一任幫主遊坦之的崑崙雪山千年冰蠶換了。
書中成就大理後代皇帝段譽百毒不侵之體的無量山‘萬毒之王’莽牯朱蛤剛一出場,就又倒了大黴。不管是比智慧,還是比速度,它的表現都明顯不如才三歲大的閃電貂。
在鍾靈母女怎麼都不肯相信閃電貂會不如它的情況下,秦朝冒險試驗了一回,只是隨便在它身上用針取了一點毒,混在閃電貂的食物裡,閃電貂就差點像書中一樣挺了屍。
試驗之前,秦朝心裡面其實已經很清楚,以她們母女倆對毒術的精通,絕不可能是完全不信,更加地見獵心喜罷了,比常人更加忍不住想要見識一下‘萬毒之王’莽牯朱蛤的神奇。
有自己代勞,她們自然更加不忍心親自對閃電貂下那毒手。
閃電貂原也稱得上是毒中之王,而且還是專人培養的特殊毒王,卻突然被這麼小瞧,她們心裡肯定都還憋著一股氣。‘萬毒之王’聽起來恐怖,但若不是親眼見識,少不了對它抱有懷疑和不服。
何況在毒功方面,秦朝有什麼權威?
免不了又會遭受權威的挑戰,很自然。
那也難怪!別人的權威理該不如他嗎?
萬劫谷若不把主要精力花在毒功上,武功怕是早已更上一層樓。但若只論殺人,可能還不如把無名的混毒混在一塊後可怕。毒功這玩意入門太容易,精通太難。
不研究則已,否則不是半途而廢,便是越陷越深。陷入越深,便越不甘心就此罷休,越不願承認在同一領域內自己會不如別人。若說這就是傻,那秦朝學醫也是傻。
他現在又分心研究毒功,更是傻上加傻。但他最傻都比不上那位據說對各行各業無一不精的逍遙派掌門無涯子傻。但也只有那種最聰明的腦袋,才有實力能傻到那種程度。
非要找個研究毒功的理由,秦朝不是找不到,其實解毒也還在醫術的範圍之內。
非要給自己找個反對研究毒功的理由,其實光是醫術中的這一分支,就已足夠。
足夠讓所有人勤勤懇懇地忙上一輩子都還絕對忙不完。痴心絕對!不用再懷疑。
若非秦朝和鍾靈母女對解毒都頗有一手,試驗前早已準備充分,閃電貂已經被那一丁點毒給毒死。好運逃過了一死後,閃電貂因禍得福,身法更靈活、迅猛,毒性變得更加劇烈和複雜難解。
從此,它像初戀般惦記上了秦朝右腰上那黑葫蘆。比鍾靈母女還見獵心喜,對平時喜歡吃的那些毒蛇表現得越來越不屑。或者說,它吃了這麼多年毒蛇,終於開始挑食了。
秦朝已經不只一次對鍾靈說:“其實閃電貂最厲害的不是它的毒,而是它的速度。”
江昂、江昂、江昂……擂臺上,秦朝那掛在腰間的葫蘆裡又傳出了牛吽般的巨吼。
秦朝取下左腰上掛著的酒葫蘆,拔開塞子,往右腰的葫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