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人已經在大興縣衙告過,只因當地惡霸買通官府,知縣大人顛倒黑白,我才不得已越訴到知府衙門。還請大人為草民做主。”張明義叩頭說道。
“有這等事?”嶽肅盯著張明義,問道:“可有狀紙?”
“有!”張明義說完,從懷中取出狀紙。差役上前接過,抵到嶽肅面前。
嶽肅接過狀紙仔細觀瞧,原來是這樣一樁公案。
張明義有個哥哥叫張明仁,做米糧生意,因半年前週轉不靈,向本地大戶劉勝借銀九兩二錢,言明算作十兩,到期連本帶利還銀一十五兩。張明仁著急買米,也就答應。誰想時運不錯,半年下來,先後做成幾筆買賣,共得銀五十七兩。張明仁帶了中人前去還錢,不想劉勝卻訛要二十五兩,張明仁不給,劉勝就指使惡奴毆打,不慎將張明仁打死。於是劉勝找來鄰里四人做偽證,言張明仁夜間入劉宅盜竊,被劉宅家人打死,大明律有言,夜入民宅,登時打死勿論。
嶽肅雖然著急黔國公府的案子,但身為知府,民間冤案也要辦理。當即傳話道:“童胄,你現在帶著張明義前往大興縣提人,不管是劉勝也好,還是參與打死張明仁的家奴,都一併帶來。當然,大興縣知縣與當堂作證的四個證人也不能少了。”
“屬下明白。”童胄答應一聲,就要帶著張明義走。嶽肅這時忽然想到什麼,連忙說道:“你且過來,我還有事要交代於你。”
童胄不知大人還要囑咐什麼,連忙來到嶽肅身邊。
………【第十四章 巧斷命案】………
嶽肅囑咐的不是其他,只是讓童胄到時暗中打聽一下,看看大興縣的知縣官聲如何。若果真是貪贓枉法之輩,就一併辦了。
童胄帶著張明義,並十幾名差役前往大興縣,一面通知當地縣令,將劉勝等人提押到案,一併前往銅仁府;一面派人暗中打聽縣令顧敏的官聲。
顧敏年紀六十四,是個乾瘦的老頭,進士出身,在大興縣做了七年的縣令。其官聲不錯,是個廉吏,但為人迂腐,不能算個幹吏,凡事只知道照本尋章的去做。
童胄第一眼看到顧敏的時候,看著老頭面帶菜色,不像平常官吏那樣滿臉油光,就知不是貪官,只一打聽,便已確定。暗想,這位顧大人之所以無法斷明此案,定是隻記得律法上那條夜入民宅,登時打死勿論,卻不曉得如何變通,因此被小人愚弄。等到了銅仁府,讓我家大人教教你怎麼審案。
涉案人員全部帶齊,顧敏也領了二十名差役幫忙押解,一行來到銅仁府。
一回衙門,嶽肅當下升堂,從童胄口中得知顧敏的官聲後,對於這迂腐的老人,他也不想多加責難。在公堂之上,顧敏鄭重地給嶽肅見禮,嶽肅請他落座旁聽,其他人犯全部跪於階下。
左右“威武”一聲,嶽肅將驚堂木一敲,喝道:“下跪人犯一一報上名來。”
“草民劉勝,大興縣人氏,經營酒肆、放貸為生。”跪在最中間之人第一個作答。
“草民張明義,系死者張明仁的弟弟。”
“草民趙五,系張明仁借貸銀錢的中人。”
“草民關羽,系劉府護院頭目。”“草民張大,系劉府護院。”“草民王三小,系劉府護院。”“草民魯小明,系劉府護院。”“草民李進,系劉府護院。”“草民周季系劉府鄰居。”“草民武三系劉府鄰居。”……
下跪眾人一一報上姓名,嶽肅手持童胄上呈的名單,挨個核對。原告張明義,中人趙五,被告劉勝、關羽及四名劉府護院並四名作證的鄰居全部到堂。
“劉勝,張明義告你訛詐張明仁,並指使惡僕將其打殺,你可有何話說?”嶽肅一見劉勝長得一臉橫肉,就知不是善人,心中已然拿定主意。眼下犯人眾多,如果他挨個提審,靠詐供的手段,輕鬆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