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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3 / 4)

下午一點十一分之間看到有人騎車經過巴格勒南和格文,週二下午是否有人在艾爾周邊看到騎車人,週二下午或週三是否看到有人騎車離開艾爾車站或者附近車站。因為他剛想到,這個騎車人有可能將外表稍做偽裝,然後從艾爾騎車去往附近車站,在那裡再訂票。然後他又想到很可能連兇手的腳踏車也被隨手扔在某個地方,所以他又打電話讓他們仔細搜查車站行李暫存處是否有未被領取的腳踏車,並且說如果在艾爾及其附近區域發現被遺棄的腳踏車要及時彙報。他對三輛腳踏車作了大體描述,然後又說明,報告不限於這兩個品牌的腳踏車,只要在指定區域內發現有被遺棄的腳踏車都要彙報。

讓警察機關展開有序的工作之後,他開始著手尋找照片。不費吹灰之力,他就在市報社找到了他所需要的東西,六點鐘的時候他收集到了六位藝術家的清晰照片。然後他發現自己錯過了回牛頓…斯圖爾特的最後一班火車,現在他僅有的希望就是前往格文或者洛克比,然後驅車回家。

他自己的車當然是在艾爾。疲憊萬分的警官找到電話,打到艾爾警察局詢問羅斯治安官是否還在鎮上,但是幸運之神似乎拋棄了他。羅斯確實去過那裡,留下資訊說他沿著基爾馬諾克方向追蹤一條線索,有情況會再來彙報。

達爾齊爾詛咒了自己的壞運氣——儘管線索這兩個字多少讓他感到一絲興奮——他給科爾庫布里郡打了一個電話。麥克弗森巡官接了電話。是的,他們今天又得到了大量新證據。是的,巡官認為如果可能的話他最好今天晚上趕回去。很可惜他剛剛錯過了六點二十分去往格文的火車。(達爾齊爾警官氣得咬了咬牙。)可是沒辦法。巡官讓他乘坐七點三十分出發,九點五十一分到達的那趟車,他會派車去接他。

警官愉快地回答說九點五十一分的車只有週六有,九點五十六的車只有週三有,而今天是週四,他們不得不在八點五十五分的時候到艾爾去接他。巡官反駁說如果是這樣的話,那麼他最好在艾爾自己租車回來。發現一切都毫無幫助之後,達爾齊爾警官放棄了在格拉斯哥享受一頓舒適晚餐、欣賞一部有聲電影和一張溫暖床鋪的所有希望,非常不情願地去小吃店草草吃了一頓,準備搭乘七點半的火車。

第十一章

巡官麥克弗森

在達爾齊爾警官展開調查的同時,總部的調查取證也取得了可喜的成績。但是就像溫西對警察局局長描述的那樣,還沒有全面進展。

第一個令人興奮的證據是由一位年輕農民提供的,他費了很大勁才來到科爾庫布里郡警察局,求見麥克弗森巡官。

據陳述,他週一晚上九點鐘在門城的默裡·阿姆斯酒吧喝酒,就在這時,法倫先生忽然闖進酒吧,看起來非常野蠻非常奇怪,他用巨雷般蠻橫的聲音問道:“那個禽——坎貝爾在哪裡?”大家告訴他坎貝爾不在這裡之後,他看起來稍微平靜了一點,坐下來接連喝了兩三杯威士忌。目擊證人們試圖問明是什麼情況,但是除了些模糊的威脅話語,什麼也沒有問出來。之後,法倫又開始詢問坎貝爾在哪裡,有一個目擊證人很晚從科爾庫布里郡過來,他知道坎貝爾在麥克萊倫·阿姆斯酒吧,但他看到法倫現在的情緒很危險,為了避免他們兩個發生衝突,他就撒了謊,說他好像看到坎貝爾先生開車去克里鎮了。法倫咕噥著“要去堵住他”,然後又嘟囔了些汙言穢語,從他的話中證人得知他們的爭吵應該是因為法倫夫人。法倫匆忙出了酒吧,證人看到他騎上車就走了,然而卻不是前往克里鎮的方向,而是通向科爾庫布里郡。證人怕出什麼危險,所以跟著他跑了出來。但是,當法倫走到戰爭紀念碑的時候,他向左拐到高爾夫球場那條路上去了。證人聳聳肩,就離開了。

因為警察們的行動,到了週三,事件已經傳開,人們大體推測出坎貝爾是被謀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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