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喜歡她嗎?”葉初晴問得結結巴巴。
“她對我很好,個性、各方面還滿合得來的,和她在一起感覺很舒服,就試著交往看看了。”
在一起感覺很舒服?原來她兒子那麼隨便!“難道你和群英在一起的感覺就不舒服嗎?”
“那不一樣,我們是哥兒們。”
“哥兒們?我不曉得群英幾時變性了。”葉初晴沒好氣地。“要我提醒你嗎?兒子——你的哥兒們是道道地地的女人!”
“無關性別,那是一種感覺,就像她說的,生死換帖的那種交情。”
生死換帖?!你怎麼不說生死相許?厚,你敢說我還聽不下去咧!
葉初晴撐著有些痛的額頭。慘了,兒子沒事給她搞這出,群英要是知道了,一定會哭死。
雖然群英不說,但是誰都看得出來,她是在等他!她不交朋友,不和任何人來往,一有時間就往他家跑,幫他關照家裡,打點東打點西的,辦的手機成了他的私人專線,活似王寶釧在苦守寒窯,有哪個哥兒們是這樣當的?這笨蛋看不出來,群英有多愛他嗎?
她一直以為,他們最後會在一起的,只差這兩隻沒談過戀愛的小菜鳥幾時開竅而已,現在弄成這樣……心裡對群英,總是有那麼一點抱歉,是她的笨兒子辜負人家一片深情了。
“啊,群英!”她有些心虛地驚喊,發現買完醬油的丁群英不曉得幾時站在門口,她、她、她——該不會都聽到了吧?
丁群英牽動唇角,扯開極淡的笑。“我先把東西拿去廚房給言叔。”
她進廚房之後,就沒再出來,幫著言孟春張羅食材,忙到開飯後,才一起坐下來享用晚餐。
葉初晴一直惴惴憂慮地留意著她每一分細微的表情變化,她那個笨兒子還像沒事人一樣,淨扯些不痛不癢的話。
“好久沒吃到爸煮的菜了,一個人住在外面,想吃都吃不到。”
“沒關係,你的分我幫你吃掉了,不用太嫉妒我。”丁群英嘻嘻哈哈地接了一句。
“喂,你有沒有良心啊,這樣刺激我!”他笑罵,打劫了她碗裡一塊椒鹽排骨以茲報復。
“你土匪啊,還來!”她伸筷要去搶。
葉初晴看在眼裡,心裡頻頻嘆氣。這群英也夠厲害了,還能天下太平的跟他笑笑鬧鬧。
“好了、好了,你們都幾歲人了,吃飯還這樣玩,幼不幼稚啊!”
“聽到沒有,幼稚!”丁群英吐吐舌。“你以後要是也這樣跟女朋友搶東西吃,失戀就不要回來找我哭!”
“女朋友?”錯過第一手訊息的言孟春怔了下,咬著貢丸瞪他。
“對呀,爸,我交女朋友了,我們學校外文系的女孩子。”
嘖,你是嫌人家傷口不夠深哦?還要多踩兩下才爽。
第一次,葉初晴好想扁死她的蠢蛋兒子。
夫妻倆同時看向丁群英,憨厚的言孟春可不像妻子,他藏不住話,直覺就冒出一句:“那群英怎麼——”辦?
“是是是,言叔,我也會努力交男朋友的,你不用一直提醒我。”她接得飛快,笑容更燦爛了。“吃飯啊,不要光說話。”
看了看這廂刻意昭示的燦笑,再看看那廂無知無覺的傻小子,夫妻倆對望了一眼,同時逸出被打敗的無言嘆息。
那天晚上,丁群英在言家過夜,許久不見的兩人窩在客房的通鋪上頭,一人抱著一條厚棉被裹著,天南地北打算聊到天亮。
“喂,怎麼突然想到要交女朋友?”記得他對感情的態度,一向內斂低調,不會特別去思考這方面的事,否則國中時也不會讓校花暗戀到快內傷了還沒發現。
“你不是說,我該交女朋友了嗎?”他聳聳肩,回了一句。這讓她回想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