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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部分 (4 / 5)

滯,幾乎想當場轉過身去,也省得看到自家姐姐那怒氣衝衝的面容。

程詠薇卻容不得他躲避,客氣地請那位負責看守的警察開了牢門,就帶著興師問罪的姿態走了進去。

而張管家也適時地拿出一沓鈔票,遞到了那警察的手上,爾後那警察便知趣地走了出去,讓這姐弟倆單獨說一會兒話。

“啪”,程詠薇還未說話,先揚手打了少年一巴掌,“程嘉樹!你這小混蛋!”

她也不知自己哪裡來的火氣,那一巴掌打得很重,收回手來時,手掌都有些發麻了。

“你這混小子,出了這麼大的事還不告訴家裡,是要擔心死我麼!”

程嘉樹默默地撫了撫那被打得發紅的半邊臉頰,全無平日裡的伶牙俐齒,索性一聲不吭起來。

見到程嘉樹那理虧的模樣,程詠薇還能有什麼不知道的?

李警長的那通電話只是湊巧,按程嘉樹那愛逞強的性子,是絕不會主動打電話回家求救的。

“你現在翅膀硬了,有事情全都瞞著我,我是管不得你了罷!”程詠薇說著說著就哽咽住了,“程嘉樹,你今天若是有個好歹,我……”

她那泛紅的眼眶,讓少年露出了愧疚的神情:“姐,你不要這樣,我真的一點事也沒有。”

“沒什麼事的話,會被抓到警局來?”程詠薇想起正題,緊緊逼問起弟弟來,“小樹,你向我說實話,這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事情的原委,又要牽扯到另一個人的身上。這人便是趙之晴。

這天下午,程嘉樹與阿景在人民路上時閒逛。

人民路年代久遠,多是些低矮古典的宅院,住戶也比較單純,不是沒落貴族,便是書香世家。

阿景是陪著程嘉樹來這兒的書局挑書的,人民路上開有許多老書局。

程嘉樹最近彷彿迷上閱讀,在四處蒐集一個名叫“野草君”的作者的書。

這樣幽靜的一條路,卻突然生出一點不和諧之音。

有一女子在某宅院前大叫大嚷,彷彿在叫著什麼“負心漢”,“騙子”一類的話,場景著實有些荒唐。

“喲,這又是演的哪一齣?”

秀雅的人民路上,居然也能看到這種狗血劇,程嘉樹不由笑著調侃一句,連阿景也轉頭去看了幾眼。

而待這兩人走近了去圍觀,這才發現了更為詭異的事:

這狗血劇的主角,這當街叫嚷、行為失常的女子,竟是他們都認識的一位好朋友——趙家二小姐趙之晴。

這實在是太令人意想不到了。

強勢的新女性趙之晴,怎會像個怨婦一般,在這裡做出這樣不顧臉面的失禮行為?

程嘉樹還沉浸在驚異之中時,阿景已經沉下臉色,一徑分開那圍觀的人群,走到了趙之晴的身邊,要拉她立即離開。

“放手,我還沒見到他,我還沒與他當面對質!”

趙之晴完全失去了一貫的理智與冷靜,根本聽不進旁人的勸阻,掙脫開阿景的手,負氣道:“你走罷,我的事不用你來費心。”

她其實已經清醒過來,但這清醒卻更讓她羞愧難當,無法去坦然面對她的朋友。於是,她只有拼命地趕他們離開。

趙之晴垂著頭,幾乎是低聲哀求道:“阿景,嘉樹,你們都走罷。這是我自己的事,你們不要多管閒事。”

這又怎麼能算作多管閒事?這回連程嘉樹都皺起了眉頭。

但他終究比阿景有些理性,暗暗朝對方使了一個眼色,便上前制住了趙之晴,而阿景也很快反應過來,輕輕一個手刀,便將情緒激動的女子打暈了過去。

兩個大男人帶著一個昏迷的年輕女子,走在街上既引人注目,又十分可疑。不得已之下,他們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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