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讀設定(推薦配合 快捷鍵[F11] 進入全屏沉浸式閱讀)

設定X

第173頁 (2 / 2)

算是她同意,天下人會同意麼?

&ldo;我們可以偽造一些證據啊,比如,袁盎大人的親筆書寫的兇手的名字,亦或者,其他的能證明梁王和這件事情脫離不了關係的其他的證據,只要能把兇手和梁王扯上一點關係,這樣,梁王豈不是搬起了石頭砸自己的腳?&rdo;

&ldo;好,此計甚妙,我馬上就找一個模仿筆跡的高人來,只要模仿出袁盎大人的筆跡,剩下的,還不是任我們寫?&rdo;田蚡拍手叫好。

&ldo;別忘了把&l;證據&r;放到一個合適的地方,再由一個合適的人把&l;證據&r;拿出來,記住,這件事情要越鬧越大才好,大到官府壓不下來,大到民怨沸騰,大到連竇太后也保不住梁王,這樣,我們才算是真正的成功!&rdo;蕭明提醒道。

&ldo;沒問題,這一次,可一定要把梁王拉下馬。否則啊,我田蚡就註定窮上一輩子,這麼好的機會抓不住,我還不如回家種田去呢!&rdo;

罪證很快就被發現了,就在官府中的人第二次取證的時候,一個下人,從袁盎身邊的一個不起眼床邊發現了一方布條。

布條本身沒有什麼問題,但是上面的字確是大有問題,因為上面提到了一個人的名字‐‐羊勝。

羊勝是誰?他就是梁王劉武養在府中的門客,武藝高強。

羊勝既然會去刺殺袁盎,明眼人哪裡還不知道這到底是誰的主意?

布條上面的字不多,上面只有幾個小字&ldo;殺人者羊勝&rdo;。

來人一看布條,馬上就知曉了事情的嚴重性,絕對不是自己這種身份的人能夠插手的,趕緊派人報告了上面。

也不知道是怎麼回事,這件事情竟然還沒有傳到上面的耳朵裡,竟然先在民間傳開了。

</br>

<style type="text/css">

banners6 { width: 300px; height: 250px; }

dia (-width:350px) { banners6 { width: 336px; height: 280px; } }

dia (-width:500px) { banners6 { width: 468px; height: 60px; } }

dia (-width:800px) { banners6 { width: 728px; height: 90px; } }

dia (-width:1280px) { banners6 { width: 970px; height: 250px; } }

</style>

<s class="adsbygoogle banners6" style="display:le-block;" data-full-width-responsive="true" data-ad-client="ca-pub-4468775695592057" data-ad-slot="8853713424"></s>

</br>

</br>

上一頁 目錄 +書籤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