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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官明白:這第82條回覆最後那句批註:“別人也從書上……”,是銀杏兒針對科的種種反抄表態、由其針對“科”最後一句:“寫文章是很辛苦的事……如果有人剽竊了我的文章,我一定會很憤怒的。”——的詰問,這承上啟下的關係清清楚楚,意思再明白不過:“別人和你的文章內容都來自音樂書藉,算別人抄襲你科列克,還是你科列克抄襲別人?”
——萬萬沒料到,如此簡單清楚明白無誤的話意,竟然被被抓作銀杏兒“為保護抄襲者‘W’而打擊科列克”的“罪證”!
更令人憤慨的是,炮製這個“罪證”,竟然採取卑鄙的造假栽贓手段——剪刀漿糊摟空術,把第一行“‘《許永之妻》為抄書之作……’”之後整整二十一行文字內容全部剪掉,生生跟最後銀杏兒的詰問貼上到一起,作成:“‘《許永之妻》為抄書之作……別人也從書上借鑑來……”,卑劣無恥的栽贓偽據便大功告成!
網上論壇,你眼中有法律嗎?!你沒有犯顛狂症吧?!是否該請精神病大夫為你瞧瞧?!
——看官,請稍稍按捺憤怒,還是再看看炮製偽證對銀杏兒栽贓誣陷出臺之前的情形,這有助於對網上論壇的認識。
緊接著,言之學了十多年音樂的“止若水”,竟然指責銀杏兒對低階錯誤的指出“意義甚微”……在稱讚偷換邏輯撐渾水、開劈多戰場圍攻銀杏兒的科列克“十分謙虛、隱忍、其做法多麼正確”、“猛得利”的胡攪蠻纏如何“高明”之下,不惜言詞攻擊銀杏兒:“不坦誠,不寬和,一直咄咄逼人,氣勢凌厲,是對音樂愛好者的傷害,心態不正……”,稱她對銀杏兒“十分反感”……
——看官有眼,這一大堆羅織罪名人格詆譭,還真不乏份量哦!嘆息之際只問一句:她這音樂是怎麼學的?!就算業餘學琴知識有限,她這人又是怎麼做的?!就算是跟著人起鬨,這任意詆譭也不值得稱讚吧!
“猛得利”以“詩”攪和,把銀杏兒指出錯誤的初衷,上綱為“對業餘愛好者分檔次,指業餘愛好者不配愛好音樂”……
驚天動地咄咄逼人說:
“樓主,什麼是抄襲?抄襲可是要白紙黑字,把抄襲者的文章和被抄襲的文章拿來,一一對比後才能下結論的。如果做不到這一點,就不能輕率下抄襲這個結論。
——銀杏兒不得不再重申觀點:
1、 雖指出的低階錯誤,其實質證明抄襲,(也列出少量書上內容證明“科”文出處),但堅持不說“抄襲”;
2、 如若討論進行正常,她當然會就所指錯誤的問題實質作進一步的闡述(列出更多書上內容)。然而,把水攪渾的人讓她有這種機會了嗎?!
3、任何正常的、理智的、負責的討論,都應著眼於她的論題——她所指是否屬實;任何偏離主題的作法都只能添亂,無助於求實。以理服人永遠應尊從,不要老重複那些離題的、主觀的說法。
銀杏兒宣告說:“我在此的表態,適用於所有從旁、從側對我進行指責的發言。”
——看官,有目可睹,面對種種詆譭攻擊,銀杏兒並未“以牙還牙”,重申觀點仍然語氣平和,態度理智;儘管如此,科列克的朋友仍然一哄而上,大展攪渾水和攻擊伎倆。
“猛得利”攻擊銀杏兒:
“以‘對音樂認真’為名延伸到‘對論壇負責’,卻以責難他人標榜自己……”
“零點”為首丟擲“要害”言論:把銀杏兒指出錯誤跟對“W”的反抄襲運動掛上鉤……
“外星來客”罵道:“骨子裡瞧不起人,還小心翼翼地隱藏著尾巴。鄙視ing”
……
“小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