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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的華夏,已然不是一百多年前的清政府,也不是幾十年前剛剛成立的新華夏,而是成為了一個龐大的國家,國際影響力,達到了頂峰。
在華夏的堅定立場和壓力之下,倫敦地方法院駁回了詹姆士的訴訟要求,其中小不列顛警方提請皇家檢察院的要求,也有著一定的作用。
警方之所以向皇家檢查院提前將紫案定為刑事訴訟,就是因為避免地方法院將此案定為民事訴訟。
這兩種訴訟有著巨大的區別,在華夏,刑事訴訟的原則是未經法院依法判決,對任何人都不得確定有罪,辯護,依法不予追究等原則。
而民事訴訟,則是有著特有的處分,調解,支援起訴等原則,還有就是證據制度,前者規定舉證責任在控方,後者規定誰主張誰舉證,如果定性為刑事,那麼小不列顛警方將作為舉證方,而如果民事訴訟,那麼詹姆士就可以自己舉證。
如果地方法院真的接受這起案件,對於華夏和小不列顛警方而言,將其定性為刑事訴訟是最有利的。
就追回走私文物或者是流失文物而言,最常用的辦法就是透過外交談判以及其他的手段,至於以一國政府作為主體進行訴訟,那是不得以的手段。
政府不同於個人。做任何事情都必須要非常謹慎,因為一旦以華夏政府的名義,到小不列顛法院提起對走私文物的訴訟,這會影響到華夏與小不列顛方面的關係,也會對華夏的政治,經濟產生一定的不良影響。
一般而言。還是主張談判,與文物的當事人談判,只是詹姆士此人氣焰囂張至極,根本毫無半點談判的意向,現在華夏政府所能做的,就是儘量蒐集更多的證據,與小不列顛政府進行商談。
如果經過商談,沒有任何可能透過談判索回這批文物,那麼。華夏政府,就會啟動訴訟程式。
而詹姆士在地方法院駁回他的訴訟請求後,又聯絡了一些**的媒體,大肆宣揚對這批文物的所有權,並堅稱絕不談判,會繼續起訴,同時又對小不列顛隨意查扣他的文物,駁回他的訴訟。表示了極大的失望和憤慨,一個國家不能保護自己國民的財產。要他何用,而且表示這種現象,全部都是華夏一手造成的。
在詹姆士這種囂張的造勢和收買之下,一些反對現政府,和厭惡華夏的人,舉行了小規模的抗議示威。對華夏的舉動表示抗議。
不過小不列顛政府,對這種示威卻是沉默了,因為對於這批走私文物的處理,他們也是非常糾結,政府內部有著兩種不對的看法。不過這種沉默,卻是代表著反對華夏的一面佔據了上風。
如果小不列顛政府想要快速解決這件事情,將文物歸還華夏,是非常容易的一件事情,只不過,現在除了警方配合華夏鑑定團調查之外,再沒有其他的動作。
而詹姆士起訴的事情,也是在華夏方面巨大的壓力下,才駁回的,現在的華夏,對於國際上的法律,十分的精通,就算小不列顛地方法院接受了訴訟,華夏政府也有辦法應付,那樣的話,丟臉的就會是小不列顛方面。
只不過,詹姆士的那些囂張言論,並沒有得到小不列顛和世界一些大媒體的傳播,至於小不列顛的許多收藏家和富豪,更是對此事不予評論。
許多人都已經看到了其中隱藏的東西,這詹姆士所能夠用的手段,已經越來越少了,在現在日益強大的華夏面前,他的這些手段,根本是毫無用處,他們已然可以看到,詹姆士最後的下場會是什麼。
面對著華夏這一個龐大的市場,許多人都想要進去分一塊蛋糕,或許詹姆士現在認為他的古董生意不會做到華夏,所以如此的囂張,但是等到以後,他卻沒有了機會。
同樣,這些收藏家和富豪對有關於詹姆士的事情毫不參與,也是有著一些陳逸的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