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都是讓她心安的美好品質。

她像在超市茫茫貨架裡挑選一根適合自己的牙刷,所謂適合,不需要外觀特別好看,也不需要刷毛多柔軟一用便鍾情不已,要的是經久不變形。

這要求,多少有些不合時宜,於是沒那麼容易找到。

誰知,竟誤打誤撞碰上了,可不是要激動得臉紅麼?

那晚,他們又閒聊了許多,他的分寸感極好,沒有熱情到露骨,又適度地表達出了對她的在意和好感,超出了普通同學一點點。

散場時,其他同學要趕下一場唱歌局,她卻想回去了。

他自告奮勇陪她一起回學校,計程車上,他在閃爍燈影裡偶爾偷看一眼她的側臉,讓她生出恰到好處的虛榮心,心情也變得好了許多。

送她到宿舍樓下時,他仍舊淡淡笑著,聲音溫柔叮囑她,「你進了門給我發個訊息,我再走。」

她像是踩著雲朵一樣上了樓,先開門,再開燈,然後,突然決定開啟窗戶,趴在視窗看到他安安靜靜立在樓下,微垂著頭,手裡拿著手機等她的訊息。

那個等待的姿勢,她記了許多年。

想起來,便為他的周到倍感安心,還有一點點的甜。

安心和甜的比例剛剛好,也都足量,讓她覺得踏實和可靠——她當晚睡得很香很沉,沒有宿舍裡其他人初戀時激動到失眠的情形。

可她是喜歡的,她一直跟自己說。

他一路上極其規矩,沒有有意無意碰她的手,也沒有借過馬路的機會攬她的腰或肩膀,最多,就是看著她,眼神裡有恰到好處的熱切。

她想,這樣很好,他不是那種愛火「噌 」 一下燃起來,一下子燒得彼此喪失理智的人。她不喜歡那樣的,總覺得,極度的絢爛之後很快就會化成一團黑灰。

她喜歡的,是那種綿長的、溫煦的愛,不需要太強烈,卻需要很長久,最好熱度也能恆久地保持下去,上下偏差不要太大。

陰差陽錯之下,王明昭,開局就贏了。

膝頭的光團跳到了小腿處,她伸手順了順一頭柔順的直發,心想,一切都是命運的安排吧。

那之後,他們進行得緩慢又順利,一個多月的時候才牽手,後來再到擁抱、接吻、做愛、同居……一步一步,按部就班,讓她有種踏踏實實、穩穩噹噹的感覺。

畢業以後,他們都留在了平城,先後進了不同的公司,工作到第三年,他們見了彼此的父母,定下了婚事。

讓她下定決心嫁給他,還是因為王明昭的爸媽。

第一次去他家,他媽很客氣地讓她看電視,讓王明昭在一邊陪著她,他媽才拽著他爸一起去廚房忙,她不時能聽到兩人說話的聲音,低低的,很溫和,心突然就又酸又軟,這樣的情形,在她家可太少見了。

晚上,他爸非要把泡腳盆端到客廳裡,和大家一起說話看電視。

泡完腳,地板上淋漓著一大圈大小不一的水跡,她看到王明昭他媽嘴角耷拉下來,心裡立刻緊張起來,下一刻,果然聽到他媽開始了抱怨,語氣卻並不如何兇,反倒帶了些少女般的含嗔帶怨。

然後,一邊說話,一邊去衛生間裡拿拖把出來,他爸則一邊擦腳,一邊嘻嘻哈哈道歉,穿了拖鞋站起身接過他媽手裡的拖把,自己收拾起來。

她又覺得眼眶酸脹起來,居然就這樣沒事了。

那一瞬間,她想,她一定要嫁給王明昭。

後來,他們一起在平城買了套三居的房子,兩邊爸媽雖也幫了點忙,可到底花費巨大,力不從心,硬裝做完時,兩人身上的積蓄都花光了。

然後,便是一個月添一樣傢俱和電器,慢慢地,一點點把房子填滿,變成兩個人的家。

終於買全了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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