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中,高中,哥哥從來不住校,每天辛苦騎著車往回跑,連大學都是考的本市,只為方便照顧她。
好在哥哥超級厲害,大學時候就開始做生意,憑藉自己天生的生意頭腦和超強的業務能力,打下了一片江山。
而她大學畢業之後,也在哥哥的支援下開了小餐館,短短三年時間,發展成生意紅火的連鎖酒樓。
兄妹二人可謂賺得盆滿缽滿,積攢下了豐厚的財產。
而她爸的生意卻越做越差,到後來資不抵債直接破產,一家子從大別墅搬到了幾十方的小公寓,還是租的。
林愛琴從小就被慣壞了,不好好學習,高中畢業沒考上大學,既不願意學東西,也不願意找份工作歷練,整天和一群富二代混在一起,夜夜泡吧,四處鬼混。
萬萬沒想到,家裡一夜之間窮到連買菜都要精打細算的地步。
由奢入儉難,習慣了大手大腳肆意揮霍,林愛琴在家裡搞不到錢,在她媽的攛掇下,打起了林向美兄妹二人的主意。以親妹妹的身份,到兩人面前賣乖賣慘。
林向美的爸爸還沒離婚的時候,就和林愛琴的媽媽搞在了一起。
林愛琴比林向美小不到七歲,她就是他爸爸婚內出軌最好的證據,也是他們原先家庭破裂的最重要原因。
他們的爸爸夠渣,他們的後媽夠賤,連同林愛琴這個便宜妹妹,兄妹倆也都膈應得不行。
從來不曾來往,偶爾見了面恨不得白眼都翻到天上去的人,突然上門找他們要錢,兄妹倆默契十足地把人請出門。
三番五次碰壁,林愛琴就恨上了兄妹倆,心思歹毒地寫了一本小說,免費發在網路上,還特意發了連結給林向美兄妹倆。
林向美看了。篇幅不長,可寫得極其惡毒。
她哥林向晨一開篇就死了,且屍骨無存。
她倒是多活了幾年,但糟心事源源不斷,父母沒了,包括她在內,兄弟姐妹沒一個有好下場。
那年,也就她來這之前,她二十五歲,她哥林向晨三十一歲,林愛琴十八歲。
兄妹倆對這件事都膈應得不行,可卻也不能真把林愛琴給怎麼著。
她哥林向晨花了錢把這篇小說在網上的痕跡都清理乾淨,她則找上門去狠狠抽了林愛琴幾巴掌。
想到書裡她們一家的悽慘遭遇,林向美恨不得拿手裡的針把面前這張臉給紮成篩子。
可她不能。這裡也是法制社會,她有弟弟妹妹要養,還有美好人生要過。
而面前的這個林愛琴,雖然名字一樣,臉一樣,可畢竟不是寫這本書的那個人。
等等,有沒有可能,這個林愛琴和她一樣,也穿來了呢?
在原來的世界,不光她膈應林愛琴,林愛琴也不喜歡她,可謂兩看兩相厭。
要不,試探一下?
林向美動了心思,把針別在棉襖上,突然扯住林愛琴的手,熱情洋溢地笑了:「林愛琴,你來多久了?」
第19章
林向美突然其來的態度轉變,惹得地上三個孩子齊刷刷震驚抬頭。
姐姐不是說少搭理這個堂姐,怎麼她自己還跟她熱絡上了。
林向美兩隻手緊緊攥著林愛琴的手,仔細觀察她的臉,不想放過任何一個細微的表情。
原來世界的林愛琴,從小心機就深,是個善於偽裝的主。
她至今還記得,那年她十三,林愛琴六歲,在奶奶家過年。
明明是林愛琴一邊笑著,一邊故意把手裡的娃娃掰斷了胳膊折斷了腿,可轉頭就驚恐萬分地哭著找大人告狀,說是她這個姐姐乾的。
兩人的年齡差擺在那裡,而她一向對林愛琴也沒什麼好臉色,當時所有人都不信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