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恐怕不行,我還有事情要做,”不字脫口而出,理由卻還沒編好,晚上我要帶Caresse,不可能去加班、剪頭髮或是看電影,說出來也沒人信,“我是說,我跟別人約了吃晚飯。”
“好的,沒事。”他沒看我就回答。
給Caresse買了一套四隻森林小夥伴玩偶之後,我們從店裡出來,攔下一輛計程車,告別分手。我坐上車,Lyle把手裡那個裝寶寶用品的大包交給我。那是一個黑色的四十五公分寬的大手袋,曾經是我的過夜包,結婚之前要是在他那裡過夜,我總是帶著這個Chanel的羊皮大口袋。那個尺寸,我拿著像個旅行袋,他拿似乎更合適……我一路胡思亂想,不知道為什麼會想起那麼多以前的事情。也不能確定,哪些事情是他故意要我記起來,哪些是我自己想要去回憶的。
接下去的那個禮拜,是Caresse病好之後第一次到我那裡過夜。人家說,小孩子生一次病就會變得任性一點,絕對是真的。而且。直到那個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