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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1部分 (3 / 4)

不成威脅了。

林曦嬌喝一聲,又打出一隻鸞鳳,振翅一飛,直朝張居傲殺來。

這下,張居傲不能等閒視之了。他的修為只有六級中階,而林曦卻是六級巔峰,失去了南明離火劍的他,根本就不是林曦的對手。

林曦這一插手,易小興知道,自己安全了。但腳下卻是不敢有半點兒停留,逃的更快了。

此時,在他的腦海中,同樣在經歷著一場戰鬥。

南明離火劍,果然妖異的緊,那道侵入他腦海的意志越來越宏大,甚至開始侵蝕他的神志、意識,讓他產生一種狂燥、暴戾的情緒,見人就想殺。

張居傲就是被這個意志干擾,所以才會變得如此反常的嗎?

易小興心裡一陣明悟。

水系真氣,給我運轉!

神識能力,給我鎮壓!

水克火,他是五氣朝元,可溝通天地元氣,真氣無限。他又修煉出了神識能力,神識比一般修煉者不知道強大多少倍,那道入侵的意志立即便遭到壓制,易小興頓時感覺腦海中一片清明。

那入侵的意志一被壓制,腦海中頓時一道資訊出現,正是無雙訣自行提供的。之前那道入侵的意志,竟連這些資訊都給遮蔽了。

南明離火劍,上品法器,火屬性,主殺戮……

原來是這樣!易小興飛快的把這些資訊瀏覽了一遍,便明白過來怎麼回事。

法器,達到上品以後,都會產生自己的意志,可以自動對敵,威力無匹。但如果不能收服法器的意志,令法器認主,那麼人的行為就會受到法器的干擾,與平日行為大相徑庭。

張居傲顯然就是未能讓南明離火劍認主,所以才會出現這種情況。也就是說,這件法器,雖然在張居傲的手裡,但其實是無主之物,就如此一匹野馬,尚未馴服。

易小興大喜,這就好辦了!

法器和禁器不同,得到禁器,只要抹去禁器中的精神印記就可以了。

但法器,尤其是上品以上的法器,不但產生了靈性,甚至有了自己的意志,就如同一件活物。如果法器已經認主,那麼就算搶到,也沒有多大用。因為原來的主人只要一道意志,就可令法器自毀,靈性盡失。

沒有了靈性的法器,便不能再稱之為法器,充其量只能算是一些上好的煉器材料。

已經認主的法器,就算原主人沒來得讓法器自毀,也沒有多大用處,因為法器很難,甚至幾乎不可能重新認主。輕易就重新認主的法器向來被認為是不祥的,會妨主。因為它可以輕易的認你,就會輕易的背叛你。這樣的法器就算得到了,也沒有人敢用。

所以在修煉界,有一個被認為是鐵則的法則,那就是法器不能被搶奪。因為未經原主人認可,法器就算被搶走了也沒什麼用,根本指揮不了,甚至一個不小心,法器中的意志反過來傷了你,就好比在懷中揣了一條毒蛇。

但法器卻是可以贈送的,只要得到原主人的認可,那麼法器便可以重新認主了。只不過這種事情,在修煉界通常發生在師徒傳承中,而且通常只有師父生命將盡之時,才會發生。一般情況下,就算是師徒,也只是借予,而不是贈送。

不過,凡事都有例外。法器雖然被認為幾乎無法重新認主,但也只是幾乎,並不是絕對的。在一種情況下,這個法則會被打破,那就是如果新主人的神識比原主人強大數倍以上,這個問題便不是問題了。

但這同樣幾乎是不可能的。神識修煉之難,難於上青天,對於一般的修煉者而言,神識能較同儕強上一兩分就相當了不起了,更不用說強上數倍了。你的境界,你的修為或者可以比別人強上數倍甚至數十倍,但精神能力卻幾乎是不可能的。

注意,這裡同樣只是幾乎。因為凡事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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