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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9部分 (3 / 4)

突然打了個電話過來,就是透過電話,她得知了凌志雲與我在一起。真是天助我也。

我以為我們的婚外情被林丹青發現後,她就會跟凌志雲鬧離婚,把我鬧的身敗名裂;誰知我想錯了,她跟凌志雲說離婚不過是恐嚇他而已,對我,她更沒有什麼動作,她把我約出來喝茶,拿出自己有孕的檢查單,跪在我面前求我別去糾纏凌志雲。呵!真是個沒用的女人!

凌志雲那頭東窗事發,我這邊也緊接著敗露了。王駿安逼問我,我當然不承認,賭咒發誓的不承認,他氣急敗壞的將我一頓痛打——用家庭暴力的男人都是禽獸!我被打的遍體鱗傷,心想要以家暴起訴離婚,起碼要分走他的一半財產才能解氣。

未料王駿安比我更早起訴離婚,他花了大錢找人打離婚官司,在法庭上出示了他找私人偵探拍的我與凌志雲在一起的照片,更有很多可以成為證據的通話記錄,簡訊內容。我辯無可辯!

我只剩凌志雲了,我不是輕易服軟認輸的人,我拼了命也要抓住他。

我故意跟凌志雲一起去他家,故意在林丹青的車裡勾引他,我明知道林丹青就在車外瘋狂拍打著車窗,卻更使盡渾身解數引凌志雲在我身上沉淪。

林丹青流產了,然後瘋了。

我承認我不擇手段,可是我並不想害她成這樣;因為在這個世上她是唯一把我當閨蜜的女子了。我也沒辦法,我受不了窮日子,我如今已經被人唾棄,必須要在凌志雲身邊才能重新站起,我沒有辦法。

只為偷情而出軌的兩人當然會被眾人口誅筆伐,可要是為了愛情,那全都不一樣了。所以我一定要嫁給凌志雲,他也一定會娶我,不為別的,只為名聲,只為孩子。

我耐心的等著,等著,等林丹青的病好,等他們離婚。可誰知林丹青死了。

她死了!

那天我跌跌撞撞的趕去車禍現場,林丹青已經被凌志雲抱走了,柏油馬路上只剩大灘猩紅的血跡。我呆在那裡,渾身如墜冰窖,然後眼淚不能自已的滾滾而出。

照理說我該是要開心的,可是為什麼我像是被突然抽空了一樣無力。那天我不知道我是怎麼回家的,只知道我的眼淚一刻也沒有停過。

我從沒有想過要她死,我也沒有那麼恨她,我只是看不得她過得比我好而已……

林丹青死了,凌志雲更疏遠了我,我再愚蠢也明白過來了,他不愛我了。或許早就不愛我了。

現在我也不想要嫁給他了,我每晚每晚都會夢見渾身鮮血的丹青,她遺下的男人,我不敢碰了。

我跟凌志雲說,要麼給我八十萬,要麼就跟我結婚;我知道他是不肯跟我結婚了,而那八十萬是我向他要的給我肚子裡孩子未來的保障;這個孩子是他的,我確定。

我懷著孩子呆在孃家,媽媽負責跟凌志雲交涉,問他要錢。可惜凌志雲這回鐵石心腸一毛錢也不肯給。媽媽變的煩躁,成日在家裡數落我,說我不該結婚了還紅杏出牆,弄的家裡烏煙瘴氣,她甚至還勸我去打掉孩子,重新嫁人。

媽媽呵,你怎麼忘了,當初我重新跟凌志雲在一起時你是多麼的興奮,你跟我出謀劃策,你說林丹青一定不是我的對手。媽媽呵,你可還記得,你在醫院裡跟婆婆大吵大鬧,耗盡了王駿安對我僅有的情誼。

我在孃家待了兩個月,孩子五個月的時候小產了,他毫無預兆的流產了,他從我身體裡流出來時,我忽然知道了什麼叫報應。

林丹青離世後的頭一個七夕,也是凌志雲跟林玉亭的結婚的好日子。那天我去婚禮現場大鬧,不為別的,我仍是不甘而已。

嫁給他的林丹青香消玉殞,身為他情人的我潦倒憔悴,所以他憑什麼可以全身而退另娶她人?要毀我們三人就一起玉石俱焚!

因為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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