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龍鄉小學的支教生活正式開始。
早上,我和王老師一起去學校,在學校上完一天的課後,再一起回家。
前兩天的工作雖然忙碌,但我們能感受到這裡孩子對我們的喜歡,所以我們也很開心。
可讓我不開心的事很快就來了。
中午,吃過午飯後,我帶著幾個孩子正坐在操場上看書,校門口突然來了一位郵遞員。
“哪位是程錦?”他隔著大門衝我問道。
我起身向門口走去,“我就是程錦。”
郵遞員遞給我一份檔案袋讓我簽收。
我看了一眼寄件地址,是龍城,是我和阿楠哥哥的家。
我想我知道是什麼了。
我沒有拆檔案袋,直接把它放到了我的揹包裡。我想,只要我不拆,就可以當做它不存在吧。
可晚上下班回來,我又鬼使神差地拿出了那個檔案袋,EmS幾個字母明晃晃地擺在我眼前。
我猶豫了一瞬,還是拆開了。
果然不出我所料,正是阿楠哥哥前兩天跟我說過的,離婚協議書。
我仔細翻看了一遍,他倒是大方,我們結婚其實也沒多久,他居然就願意把自己名下的房產送給我。
可是我不稀罕。
阿楠哥哥,從始至終,我稀罕的都是你啊。
可是現在,捧著這份離婚協議書,我明白,我們這下是真的回不去了。
我躺在沙發上,望著天花板發呆。這房子裝修得其實挺簡單的,連客廳的燈都只是個燈泡而已。可是這房子又挺溫馨的,沙發上鋪了一條橙色的沙發巾,看著都有點與周圍的傢俱格格不入了呢。
我拉起沙發巾仔細端詳,越看越覺得面熟——這不是和阿楠哥哥家裡那條同款不同色嗎?
原來,阿楠哥哥為了這套房子做出的努力,遠遠不止是加裝衛生間的扶手那麼簡單。
我不知道他在沒有想起我的時候,是以什麼樣的心態去做這些事,但我能想到的是,他在為了陪我到新城支教付出了那麼多的努力後,卻最終在半路提前下車,內心得有多麼痛苦。
我知道,我內心的確是不願意跟他分開的,可是我的行動上卻已經做出了逃離他的舉動。這對他來說是非常不公平的。
所以現在,我根本沒有資格再拖著他。
曾經我以為兩年不過彈指一揮間,就用這兩年,阿楠哥哥會想起我,或者我可以接受一個嶄新的他。
可現在,我明白了,我和他之間隔著的,遠遠不只是兩年的時間。
還有我對“陌生的他”的難以接受,以及他對我的“不確定”。
其實這也不能怪他吧。
歸根結底,還是因為我的心態出了問題。
我接受不了一個和我沒有共同回憶的他,他自然也沒辦法相信我可以和他共克時艱。
我理解他的自卑,所以,我只能選擇成全他的想法。
我拿起筆,在他給我寄來的離婚協議書上,簽下了我自己的名字。
程錦。
兩個字,二十五畫,我寫了足足有十分鐘。
淚水已經染溼了檔案,特別是洇溼了寫著他的簽名的部分。
我拿起紙巾輕輕擦拭,他的名字其實已經糊掉了,可那三個筆畫略微歪斜的字,依舊深深地刻進了我的腦海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