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擺脫掉了老九,卻依舊擺脫不了內心的折磨。
想起往日與老九在一起的點滴,心裡面總覺著甜絲絲的。
可猛然出現四鳳那張紅著眼窩的臉,心裡面的甜瞬間化為苦。
像是有人在他心裡塞進一把黃蓮,好苦好苦。
“去他媽的!”於天任狠狠給了自己的胸膛一拳,“大丈夫志在四方,讓個娘兒們給困住了,呸!不是男人!”
他選擇做志在四方的大丈夫,而不願意做整天想著娘兒們的小男人。
深吸一口氣,穩了穩心神,反覆默唸:“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唸叨完了,心情居然變得好了,精氣神兒也上來了。
看來默唸心經真的能夠壓制心驚。不賴,沒事了得常唸叨唸叨。
“色即是空,空即是色;空即是色,色即是空……”
他又默唸了起來,心裡空,但眼睛卻不空,像只覓食的狐狸,用狡黠的眼睛搜尋著能夠入口的獵物……
“有了!就是他了!”
物色好了獵物,“狐狸”悄無聲息地邁開了腳步。
於天任從身高上判斷,那人一準是東洋種,從這種人的身上拿東西非但不缺德,反倒是一種高尚行為,誰叫他們沒事老欺負中國人來著,該偷!
說幹就幹,不幹混蛋。
於天任走路如平常,看不出半點要拿別人東西的跡象。
要是看出來了,也就不是賊了。
待距離那位矮個子的男人僅有一步之遙之時,於天任緊追一步,於那人擦肩而過的同時,袖口當中多了一個硬邦邦的皮夾子。
得手猶如探囊取物,輕鬆至極,非但失主沒有絲毫察覺,就連於天任自己也想不到自己的能耐竟是如此的非凡。還是那句話,天生做賊的材料,錯不了。
袖口裡藏著別人東西的於天任卻不著急脫身。他明白,自己越是急於脫身,就越是不容易脫身,唯有四平八穩,像個平常人那樣走路,反倒更容易脫身。
因此,他慢慢悠悠走在失主的前面,失主反倒是因為著急趕路,快步從他身邊擦過,走在了他的前面。
如此,他得意了。
背後沒長眼,有也是屁眼,放得出臭氣,卻看不見人。
於天任瀟灑自如地扭身走向一條小路,待至走到無人處後,袖口一抖,皮夾子滑到手心當中,翻開了一看,薄薄一疊票子,還有幾張名帖。
儘管收成不咋地,但也總算小有收穫,待會兒再找個“老客”,“下”上兩件,就可以回去向老頭子交差了。
於天任倍感興奮,沒有了陳大寶那個張屠戶,他照樣吃上了沒毛豬。
興奮了沒多大會兒,心裡又萌生出了愧疚。畢竟偷拿別人的東西是卑鄙勾當,對於從小老實巴交的於天任而言,這無疑是一種折磨。
但是,輕易就能得到財富的快感又讓他感覺到無比享受,以前起早貪黑賣炸糕的時候,他整天發牢騷,嫌掙錢少,嫌買賣辛苦,嫌來買炸糕的人們屁事太多,嫌幾乎每天都要挨惡霸的欺負,要是自己有錢,早就把四鳳給娶了,何至於讓四鳳跟著芶雄那頭活畜生遭罪!
媽的!要想發財就得缺德,這倒黴年月,不缺德發不了財!良心值幾個錢,倒不如不要的好!
於是乎,於天任選擇喪良心發大財,不再糾結自己的行為是對還是錯。
他將“貨”收好,溜溜上了大道,再次變成一隻覓食的狐狸,搜尋起了獵物。
很快,又一隻獵物被他盯上。
他如法炮製,以平常腳步靠近那人,正待擦肩而過,卻有個比他腳步更快的人從他身邊蹭了過去。
於天任正待伸出去的手趕緊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