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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3 / 4)

中提到張愛玲“謙虛”,卻讓張愛玲如遇知音。 因為張愛玲在他面前始終只是沉靜的聽眾,女學生般的沉靜溫馴,他看不透這安靜後面的器局,只當是小女子的謙虛。原本是誤解,是對張愛玲的低估,但是想要愛的張愛玲用她的想象力重新包裝,用她的心靈的力度與廣度重新詮釋,自認為有一種對現世、對人生的虔誠。 兩個誤解加在一起,碰撞出了愛情火花,這情形老讓我想起《生命中不可承受之輕》中的“誤解小辭典”。薩賓娜與弗蘭茨,他們對每一個詞的理解都不同,“如果把薩賓娜與弗蘭茨的談話記錄下來,就能編一部厚厚的有關他們誤解詞彙錄了。”比如說音樂,他理解的音樂和她理解的就完全不同,他還常常和她談起自己的母親,以為對於母親的這種忠誠會將她打動,殊不知她更迷戀的是背叛。還有音樂、還有光明與黑暗,以及對墓地與紐約的美,他們從來也沒有與對方合拍,可這一點也不妨礙兩人最初的相愛。 這是一個很有趣的情形。張愛玲有一句名言,說我們自己也做不了自己的主,的確,連愛情有時都會被非心靈的東西操縱,青春期的好奇心,突如其來的情慾——姑且不論相貌金錢權勢,也許很多年之後你可以總結,那不是愛情,那是什麼什麼,可是,在被感情擊中的一刻,那種滅頂之感正與被定義了的真正的愛情相同,而且,誰能告訴我,真正的愛情是什麼?我們,我是說大多數人,就是把生命投入到這摻和了各種成分的“愛情”中了。 張愛玲就這樣愛上了胡蘭成。讓我們想象,如果她遇到的不是這個媚俗的小男人,而是另一個男子,她會不會愛上他?我想是會的,只要這個人不乏味,敢於進犯,有她所陌生的東西,比如像《飄》裡面的白瑞德,或是《簡?愛》裡的羅切斯特,乾脆就從她的作品裡找個人吧,就是《白玫瑰與紅玫瑰》裡的佟振保,我認為,只要他們熱烈地追求她,這個有無數理論而缺乏經驗的女子都會與他們相愛。 我們的確是做不了自己的主的。

張愛玲情事(下): 她其實也願意試(1)

許多年之後,胡蘭成深情寫道,這世界上,但凡有一件事一句話是關於張愛玲,皆成其為好。這樣的仰慕,又是來自舊日戀人,換成其他女人,即使不感動,起碼會感慨。但張愛玲大概只用鼻子哼了一聲。她寫信給夏志清,說,胡蘭成書中講我的地方夾纏得厲害,他也不至於老成這樣。後來來過很多信,我要是回信勢必出惡聲。 這話已無關愛恨,只有三個字,“鄙視他”。胡蘭成這一套沒人比她更清楚,貌似情深的背後,總有他的用心。這顛三倒四的誇讚,一如文學少年在人前褒揚名著,並非是何等了解與喜歡,只是,誇讚了它,正可顯示自己的水準。何況張愛玲與他更有一段情事,誇獎她也就等於誇獎自己,這也是自抬身價的路數之一,雖然胡蘭成已多次撰文將自己大誇特誇,但想來還是不過癮。 不知道有多少張迷替張愛玲不值,無端端地做了胡蘭成一個托兒。張愛玲自己也反感書商利用她的名字推銷胡蘭成的書,但事到如今,已無法回首,那一段“欲死欲仙”的情事,也許成了張愛玲留給自己的一個笑話,向來是冷眼看風月的,怎麼就陰溝翻船,栽到這個喜歡弄風月的老男人手裡了呢? 1945年,張愛玲在《小天地》上發表散文《氣短情長及其他》,是一段段的雜感,第四段寫到,冬天她第一次穿皮襖,摸著裡面柔滑的皮,自己覺得像只狗,偶爾碰到鼻尖,也是冰涼涼的,像狗。看到這一段時就覺得詫異,尋常文字下面,分明是孜孜的歡喜,小女人式的自憐與愛嬌,張愛玲何曾如此溫存起來,後來看胡蘭成說,因為張愛玲版稅高,能自立,他只給過張愛玲一點錢,她去做了一件皮襖,很高興。想來是這一點高興,忍不住要說,又不好明說,變成了這一段半掩半露的文字。 敏感的人天生孤寒。原本對父親有一種溫存的情緒,卻被年少時的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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