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係已經很好了嘛。”我笑道。
霍炎沒說話,滿臉寒霜地舉起手,我這才現他們哪裡是牽手,明明是霍炎扣住魔童的脈門,防止魔童在公路上做出什麼頑劣的事來。
我見霍炎不說話,用手肘拐一拐他的肋骨,狗腿地道,“呀?怎麼不理我?你不想我嗎?”
“哼,背夫勾人的死丫頭!”他甩我一對白眼,瞳孔中的暗紅一閃而過,“知道找忘川,怎麼不來找我呢?不要忘記,不管你喜歡誰,名義上你還是我的老婆,和離書我還沒簽呢!”
“他明明是我的老婆!有族書為證!”魔童大叫大跳,在這個時候總是不甘落後。
“別惹老子生氣,不然我一把掐死你!”霍炎威脅,但魔童不屈服,於是新一輪爭吵開始。
直到,忘川涼涼地說了一句,“再不上車,就在路上喝西北風吧。”
我連忙跳上副駕駛的位子,把潮流父子放到後座上繼續吵。到後來我頭都大了,這兩個人也不累,天下地下、世間萬物,沒有他們吵不起來的,就連出了市區後,公路兩側的山莊農田,一個說好,另一個必定說討厭,虧得忘川彷彿聽不見似的氣定神閒。
那個人間仙境般的旅行聖地距我們的出點以公路計算有兩千七百多公里,足足走了四天三夜晚才到,這還虧了那輛汽車貌似普通,便質量上乘,加上忘川精神力強大,一個司機就能堅持。一路上我們都住公路邊普通的小旅店,倒沒遇到過傳說中的黑店,就是衛生條件差,食物又貴又難吃,不過出門在外,連兩位上神和一位魔主都能將就,我也就忍耐了。
只是霍炎總是對我惡聲惡氣的,不過我知道他就是表面兇,也就不怎麼在意。魔童則裝可愛,討好我,膩著我,然後被霍炎看到又是一陣吵,後來我冷眼旁觀,覺忘川挺享受這些繁雜與瑣碎的事,還有那喋喋不休的爭吵。可能是他幾千年來太孤清寂寞了,但以後有了我,絕不會讓他再寂寞。
好不容易到達了目的地,我覺得所有的辛苦都值了,在這方靈氣的天地中,人心都似乎淨化了,平靜而祥和,對忘川傷勢的恢復實在非常有幫助。生平頭一遭,我覺得自己做了個正確的決定。
我們包一間總共只有六間客房的小客棧,兩層的風景小樓,臨著一個小小的湖泊,湖中花樹繽紛的小島上還有一個白色的涼亭,恍然間好像《天下無雙》中訂下桃花盟的地方,真是美得不帶人間煙火氣。
不過接下來的日子卻是要這兩位上神和一個魔主享受人間煙火的,就連忘川,一千來年經常往來於人界,也只是弄懂了現代人的生活,卻不曾真正的生活其中。
每天早上,我興沖沖和客棧的女老闆卓瑪去街市上買菜和新鮮花朵水果,在廚房為幾個男人準備早餐。當然,我自己不動手,而是把我所知的各種食物的做法教給卓瑪,由她動手。這樣一來,儘管火候水準差此地,總比我做出的“毒品”強。
卓瑪是個豪爽的非本鄉少數民族女子,對霍炎一見鍾情,可惜霍炎是個一根筋的暴牛,美女的情誼給他就好像茉莉花餵牛,他不但不領情,還一臉:凡間的女人,少來招惹本大爺的臭屁樣子。我看不過眼,卓瑪卻愈愛慕他,說這樣硬氣才是真漢子,就是她愛的型別。
汗了,這什麼邏輯?果然情人眼裡出西施是沒錯的吧?
因為我們包了客棧,因為我無私地教了卓瑪很多菜式,因為她明戀霍炎,所以每天的導遊小姐就由她客串了。基本上,我們早飯後就去四處逛,掘這山這水這人的無盡優美之處。午飯是在外面吃那些特色小吃,下午是照例的打坐修行和養傷時間。卓瑪上網做祈禱,晚飯是由我與她聯手烹調美味。
這種生活聽起來很閒散,但一點不無聊,反而每天忙忙碌碌的,特別充實,也特別幸福安寧,幸福到我很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