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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37部分 (3 / 5)

果林森真能夠實現他此前會面時誇下的海口率領馬拉加進入歐洲賽場,那麼,他就會得到一筆等同於他年薪的獎金,至於聯賽冠軍,更是高達八十萬,顯然,沒有人認為林森會辦到這一點,即便是林森自己,也沒這個念頭。至於唯一的杯賽國王杯,獎金模式和聯賽差不多,同樣是採用翻倍的方式,以進入十六強獎勵兩萬為基準逐輪遞增,唯一的不同是,如果能夠進入決賽,無論球隊是否奪冠,林森都可以得到一筆同樣等同於他年薪、也就是二十萬的獎金。

對於年薪和獎金,林森沒有意見。馬拉加總算還是厚道的,雖然林森表示並不介意在年薪上苛求,但馬拉加給的年薪,儘管連豪門教練的零頭都沒到,但起碼和同等俱樂部比起來,已經不算太差,基本能和林森此前在馬競拿到的工資持平。林森唯一有想法的是合同的年限,林森提出在合同的年限上採用1+1的模式,也就是,籤一年合同,一年之後雙方如無異議,合同自動延續一年。

對於林森的想法,阿圭拉爾顯然有點不大理解,相對於合同年限,阿圭拉爾原本以為林森會不滿意合同當中的一個特殊條款:如果球隊在半程過後處於降級區或者球隊遭遇五連敗,俱樂部有權利無條件解除合同。

但現在,林森的異議卻是在合同年限。阿圭拉爾雖然只是球隊的顧問,但對於自上世紀八十年代就待在馬拉加的他來說,1+1模式的合同利弊在哪,他比林森清楚多了。1+1,說直接一點就是一年合同,對於主教練一方,優點在於一年之後擁有選擇去留的權利。但凡事都是相對的,同樣的道理俱樂部也適用。

所以,原本就偏向看好二隊教練塔皮亞的阿圭拉爾怎麼看,1+1合同對林森都是弊大於利。不過,對於林森的要求,他沒道理拒絕。

當合同真的確定下來,阿圭拉爾才意識到,今天同樣還不能簽約。因為從來都不是一天兩天就能夠完成的合同談判,阿圭拉爾也沒有想到,從頭到尾,也只花了不到兩個小時就達成一致。而合同的正式簽約是需要主席小桑斯親自到場的。

在聽了阿圭拉爾的解釋之後,林森表示理解。合同的正式簽約,將安排在明天。然後,理論上林森同樣享有屬於自己的個人假期。由於賽季剛剛結束,所有人都在度假,球員是,教練也是。這其中就包括原本也是主教練候選人選之一的塔皮亞,他將成為新賽季林森的助理教練,這項任命是俱樂部決定的,對此林森並不反對,孤家寡人的他,確實需要一個對球隊非常熟悉的人來幫助自己,塔皮亞顯然是最佳人選。至於和教練組的其他成員見面則註定要延後。

不過,假期歸假期,在簽約之後,林森就將將開始正式作為馬拉加的主教練為新賽季做準備,首要任務就是儘快制定一份陣容改造計劃,接下來,就是他和利弗莫爾之間的事情了。

林森這次沒有馬上回馬德里,而是在馬拉加俱樂部安排的酒店住了一晚上,在林森找到自己的住處之前,他都將暫時住在那裡,費用,當然是由俱樂部支付。隔日,在小桑斯的陪同下,雙方正式簽訂了合同。

主教練初來乍到,一般情況下是先同俱樂部的高層見面認識,這個程式林森當時接手馬競的時候,由於情況特殊,並沒有進行,而這一次馬拉加這個環節仍然非常簡單,馬拉加俱樂部的主要高層並不多,有點中央集權的意思,最主要的自然就數主席小桑斯。除此之外,阿圭拉爾作為元老級人物會參與俱樂部的大部分決策,利弗莫爾則是新來乍到,新領隊維森特-巴爾卡塞是新賽季林森會比較經常碰到的生面孔。這點其實就可以看出小俱樂部同大俱樂部之間的區別,以馬競為例,除了主席、總經理之外,還有經營總監、足球總監等職位,有的職位甚至不只一個人,職位的細分很大程度上代表了俱樂部的“進化程度”。

效力馬拉加近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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