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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2 / 5)

可憐兮兮的目光向上瞅著他。

他的心倏地揪了一下,不自覺心疼地問:“要不要去醫院?”

“然後被笑?”她狐疑地看他一眼,搞不清他是真的關心她,還是純粹挖苦。

“沒有人因為鼻子被撞到就跑去醫院啦。”

羅博克微微挑起眉。那又怎樣?別人是別人,只要她覺得有必要,就值得跑這一趟。

“為什麼突然轉頭?”他轉移了話題,不想跟她起衝突,尤其在她這麼痛的時候,正好也能分散她的注意力。

樂樂眨眨眼,想了一下才回憶起來,“我是想問你,你為什麼可以進來這裡?你是誰?”

“空降部隊。”他下意識閃避她的問題,不樂見她心理有負擔,希望兩人先以單純的夥伴關係開始相處。

“只是這樣?”她總覺得不太對勁。

“不只。”雖然不想坦白,但羅博克也發現自己不願對她說謊,於是便道:“總之現在瞭解太多,對我們的工作沒有幫助。”

“好吧。”樂樂聽不太懂他的話,可挖人隱私也並非她本意,等他自己想跟她說的時候再說好了。“所以這裡是你的辦公室?”

“不是。”在他沒有正式公開身分以前,的確不是。

“嗯。”察覺到他的為難,她體貼的不強人所難,儘管心裡好奇得快要死掉。

接著,兩人一起乘坐電梯回到企劃部樓層,電梯門開啟的那一剎那,他突然開口問了一個奇怪的問題,“你去過夜店嗎?”

樂樂僵了一下,不安地轉頭看向他。

“一年多前去過一次,我再也不想去那種地方。”她皺著眉頭回答。

羅博克冷下臉。

為什麼?是因為會勾起她過去傷心的回憶?還是……想起他們共有的那一夜?

“你可以找企劃部其他人陪你去,他們好像滿常去那邊把妹的。”她聳聳肩,滿不在乎的說。

“你好像對夜店評價不高?”他試探地又問。

“曾經去過,但我現在寧願自己從沒去過。”

第2章(2)

一百家餐廳。

聽起來似乎不難,可等樂樂實際動手去做才發現——是不難,不過卻非常耗時間,超、級、非、常、耗、時、間。

“樂樂,午休了。”彩星姐把椅子滑到她身邊說。

“我等一下再吃。”說這話時,她連頭都沒抬起來過,彩星姐之後好像又說了什麼,她沒聽清楚,搖了搖頭後,身邊所有雜訊便消失了。

為了響應節能減碳,公司規定午休時間電燈全關,灰暗無人的辦公室裡,眼下只有一個個空蕩蕩的座位陪伴她,以及手下的鍵盤敲擊聲不絕於耳。

頭頂上的燈暗了又亮,身邊的人去了又回來,直到又開始傳來零星的說話走動聲,她才瞄了眼電腦上的時間,晚上六點了。

“樂樂,你一整天都沒吃東西,要不要我下班前先幫你買點吃的?”彩星姐又把椅子滑到她身邊問。

“你要下班了?”天啊!她才整理出六十幾家店而已。

她快吐血了!

“你想吃什麼?”彩星姐關心地問。

“我忙到沒胃口。”樂樂疲累地笑了笑,停下手邊動作稍微活動一下筋骨,赫然發現自己全身痠痛。

唉,早在被挑上的那一瞬間,她就清楚聽見自己被一腳踹到地獄的哀嚎聲了。

“不吃東西怎麼可以?你等我一下。”彩星姐話一說完,抓起皮包便往門外衝

樂樂來不及出聲拒絕,十分鐘後,當她正在整理第七十二間店的資料時,一大袋香噴噴的麥當勞忽地放到她桌上。

“彩星姐,謝啦。”她快手快腳存好檔,伸手到櫃子下方的包包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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