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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部分 (2 / 4)

勸服自己,接受這個更加冒險更加有趣的調查是正確的,但是細想起來,他又覺得這個行蹤不定的騎車人未必與整個案件有關,他不應該浪費時間在這有可能全無用處的調查上。他順著車廂走向警衛室。

警衛對腳踏車的事情記憶猶新。那天,火車還沒停穩,一位乘客——年輕人,戴著格子布帽,穿著灰色法蘭絨外套,戴著克魯克斯眼鏡——就跳下火車沿站臺跑向貨車車廂。他向警衛致意,並且說他想立刻將自己的腳踏車拿出來,因為他很著急。搬運工都在前面,警衛只好自己將貨車廂開啟,將腳踏車取出來,掃了一眼標籤,確定就是他要的那一輛。標籤上註明是送往艾爾的,而且他記得貨物是在格文上車的。這位先生將車票塞到他手裡,同時給了他一先令的小費,然後立刻騎上腳踏車朝著出口處去了。警衛還記得那位乘客帶著一個小手提箱。他沒有目視他離開車站,因為他必須把餐車掛接上去——這項工作要在艾爾完成。在離開車站之前,他將腳踏車票遞給一個搬運工,讓他按照正常程式交給總部。

達爾齊爾請他對這個人的外貌特徵作一下詳細描述。這可不大好辦,警衛僅僅看到他半分鐘。他想這個人應該是在三十到四十歲之間,中等身材,要麼沒有鬍子要麼蓄著普通的小鬍子。不是黑色的鬍子——警衛說這一點他很確信。他的頭髮幾乎都包在帽子裡,警衛對他的大致印象是健康體面。膚色應該是鼠灰色的或者是黃棕色的。他戴著眼鏡,眼睛不是黑色的——有可能是藍色、灰色或者淡褐色。就像格文的搬運工一樣,警衛對那個人濃重的英格蘭口音也是記憶深刻。他想如果有照片的話,他應該能夠辨別出來,但是他也不十分確定。除了口音和眼鏡,警衛對這個人的其他描述幾乎沒有多大用處。腳踏車的款式很舊。警衛沒有注意到車子的品牌,但是他注意到,輪胎幾乎是全新的。

達爾齊爾點點頭。他知道不能期望一個在火車站忙碌的工作人員詳細描述出一位他僅見過幾秒鐘的戴著帽子和眼鏡的乘客的相貌特徵。他走回自己的車廂,剩餘的時間都在記錄這個案件的詳細情況,火車在佩斯利、吉爾默爾大街短暫停留之後駛向聖·伊諾克車站。

現在他的工作是調查週二收集的火車票是否已經被送往進款檢查室。如果確認車票已經送去了,他就去那裡和總站長詳談。

他在這裡的工作完全是例行公事,就是核對一下週二從門城到聖·伊諾克,從科爾庫布里郡到聖·伊諾克的列車,售出的車票與收集到的車票數目是否一致。他發現這個工作已經完成了,而且數字完全吻合。溫西提出的沃特斯買了格拉斯哥的車票從科爾庫布里郡出發,然後在中途消失的說法顯然是不正確的。如果他既沒有被工作人員看到也沒有被塞爾比小姐和科克倫小姐看到,而且他又確實是八點四十五分從科爾庫布里郡出發,那麼他肯定是買的中間站的票。但是這樣看起來,似乎沒有必要假設他是搭乘火車出發的——沃特斯只是騎著腳踏車消失了。那麼這輛腳踏車是運往艾爾的那輛腳踏車嗎?警官記得小安德魯不久前才裝了新輪胎,那麼看起來這個腳踏車應該是安沃斯旅館的那輛,但是他現在還不知道沃特斯的輪胎是什麼情況。

他要求檢查弗格森的車票,他的車票很快就被確認了,因為這是那天售出的唯一一張從門城去往格拉斯哥的頭等廂車票。他的車票在門城與鄧弗里斯之間的馬克斯韋爾敦打過一次孔;在鄧弗里斯與聖·伊諾克之間的赫爾福德和莫赫林又打了孔,這就毋庸置疑地證明了弗格森像他說的那樣完成了自己的全部旅程。

達爾齊爾對這個結果並不是特別滿意,他要求檢查一下週二售出的牛頓…斯圖爾特五十英里範圍內的所有車票,以防某個地方出現差異,然後出發前往格拉斯哥中央警察局。

現在,他著手詢問是否有人在週二上午十一點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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