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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部分 (2 / 4)

她連體的女孩,她沒有將她扔進循公河,也沒有將她丟在同塔梅平原上的某條路邊。在這個女孩以後,她還生下其他孩子,可都被她丟棄,每一次,不管她在什麼地方,都是在同樣的時候,正午的當兒,當太陽曬得人頭腦嗡嗡作響,曬得人兩眼發花的時候。到了晚上,她便又成了一個人,想到小東西的模樣,她就會尋思起來,他被丟在那裡,究不知是兇是吉,那個小東西,她已養了一段時間——她不該丟下她的——,但休息一會兒後,她又獨自上了路。她沒有什麼奶,她操了操胸,只流出一點兒來,便又回去了,大概第一次她忘了什麼,她責怪自己。隨後幾次,情形有所改觀。她走著,累了便躺下睡去。家鄉馬德望,童年時的小夥伴們,他們在牛背上顛來搖去,喜笑顏開,他們尖亮的嗓子唱著那首歌謠,每每人睡前,她也唱著那首歌謠,在簧火旁,那是森林邊的村子,在黑暗的森林裡,老虎時常出沒。

過了烏棟,就是洞裡薩湖,順著它走沒什麼困難了。孩子直著身子,睡在背上的口袋裡,口袋用一根帶子,纏過兩個肩膀,從背後回到腰間繫住。她繼續沿洞裡薩湖南下,到金邊,她停留幾天。接著開始沿循公河南下。河中運糧船不斷,鼓著風帆,迎面駛過。

有個女人曾告訴她一個情況,那是在過了菩薩城之後,但還不到磅湛,那時還沒有生下孩子,記得剛過金邊,大約在朱篤。她還沒有忘記。有這個孩子,她找不到活兒,沒有人會要她的;沒有孩子的時候,她已經找不到活兒,十七歲就帶著肚子,到處遭人轟攆。走開。

她將永遠不會做什麼活兒的。那是她不可能有的經歷。

那個女人很正經地告訴她一個情況:有些白人在收養孩子,聽說有這麼回事。她又上了路。她不再打聽什麼。這裡沒有人講柬埔寨語,極少才能聽到。第一個白人居住地,情況怎樣呢?走開。應當沿循公河走,她知道,這是個辦法。她這樣做了。孩子在背上,幾乎無時不在睡。幾個星期來,尤其這幾天來,她老是在睡,應當叫醒她,讓她吃東西。吃什麼呢?這孩子,應當馬上給人,立刻給人得了;而後,就可以輕輕鬆鬆地走在水田邊。孩子微藍的眼皮總是閉著。她張望過什麼東西嗎?到了龍川,她看到街上有白人來來往往。這裡也是白人的一個居住地。她來到集市上,將孩子放在一張市上,等在那裡。有一個柬埔寨女人,那是她飄泊流離中遇到的最後一個柬埔寨女人,她打跟前經過,對她說,孩子死了。於是她的兩手在孩子身上一掐,孩子哇地一聲咧開了嘴,根本沒死嘛。那個柬埔寨女人說,孩子快死了,得趕緊想辦法,不然的話……你現在想怎麼做呢?

〃不要了。〃

那女人嗤了一聲:這孩子瘦得皮包骨,實在讓人丟份兒,誰肯要?到了沙瀝,她又看到白人,她來到集市上,將孩子放在一張布上,等在那裡,沒有人過來與她搭話,孩子睡得更死了。就讓孩子那麼睡著,把她丟在那兒吧……可是,收市以後,要是野狗來呢?她又上了路。到了永隆,街上還有白人,還很不少哩!

她來到集市上,將孩子放在一張布上,擺在她面前。她就地蹲下來,等在那裡。這個集市使她露出了笑意,經過漫長的里程——一路上,她走得很快,為了與死亡搶速度——總有一些集市會讓人看到希望,讓人去開動腦筋的,比如永隆這個集市。這個漂亮的孩子,誰要就抱去吧,她喊道,不要花一文錢,因為她再也不能帶著孩子,看看我的腳吧,你們便會知道。然而沒有人聽得懂。她的腳受了傷,曾被一塊鋒利的石頭劃破,留下一個很大的傷口,一看傷口就很深,還有蛆在裡面動著,她不知道傷口已經發臭。孩子在睡著。那隻腳就伸在孩子旁邊,她不看孩子,也不看那隻腳,只是在那兒說個不停,如同在洞裡薩湖家鄉的集市前,遠望媽媽忙於採購時,她唸唸有詞那樣。因為她看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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