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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歧視。”弗朗科一本正經,“但我還是不死心的想要到您的電話。”
“你以為我們在什麼時候?十八世紀?”路易斯嘲諷的說道,不過還是遞給他一張名片,“我不喜歡你那股文藝復興的強調,想約我,先變得紐約一點。”
弗朗科濃濃的眉毛終於舒展開,“你真是讓人著迷,路易斯。”
看著路易斯細長的眉毛有再一次挑起來的趨勢,弗朗科明智的閉上了嘴巴。
作者有話要說: 路易斯的紐約生活要開始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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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就是虐不虐亞力克的問題了
關於弗朗科 這是一個可愛的小配角
虐的話 我到時候可以寫一個亞力克的番外
大家多留言啊 這樣我才能多接受意見
賣萌打滾求留言。。。。。。orz
☆、Chapter。20
紐約還是路易斯記憶中的樣子,畢竟她只離開了一個月不到的時間。只是這一個月的時間對於路易絲來說卻已經是一個巨大的轉變。
她甚至不是人了。
她在紐約的陽光下走著,頭上巨大的路易威登帽子把她的面板遮的嚴嚴實實,幸好這裡是紐約,不管你怎麼打扮都不會有人說你穿著過分。
她的全身上下都捂得嚴嚴實實,陽光只讓她別緻的衣服變得閃閃發光。
她坐在街邊的戶外咖啡廳裡抽著煙,不遠處就是已現秋意的中央公園,她看著有些發黃的枝頭葉子,頗有些傷春悲秋的錯覺。
她的小桌子前放著一本書,那是《愛倫坡詩集》,一個月之前她怎麼也想不到在愛倫坡精妙的詞句之間暢遊的她有一天會真的變成愛倫坡思想的構成部分?
眼前的自己可不就是哥特式恐怖故事裡的吸血鬼嗎?
曾幾何時,她覺得在街頭咖啡廳裡一個人待著看書的女人和妓。女沒什麼兩樣,就是高階點的妓。女而已。如今的自己卻也落魄至此?
她搖搖頭,從包裡拿出手機,想了好一會兒,才慢慢的撥通一個號碼。
“嘿!阿曼達!”她用平穩的聲調道,“我是路易斯,這是我的新號碼,嗯。你猜的沒錯,我回紐約了。”
她不管阿曼達在電話那頭髮出詫異的問話,“我沒記錯的話,《vogue》的高層現在應該在準備巴黎之行吧!按慣例,今晚在雙樹酒店會有一個晚會對吧!”
阿曼達在電話那頭還沒有緩過神來就聽見路易斯還是一如既往的盛氣凌人道,“幫我拿到一張票,就這樣。”
夜晚的紐約始終是最明亮的,摩天大樓的光輝在紐約的上空發出閃亮亮的各色光芒,由於時裝週即將到來,時尚圈子所有的人都出奇出於一種帶著期待的緊張狀態。
在雙樹餐廳,那些不可一世的時尚貴族們享受著昂貴的酒,和所有人一樣,他們都打扮的光鮮亮麗。
這個聚會簡直就是時裝週的預演。
阿瑪尼,華倫天奴,奧斯卡,迪奧,芬迪,杜嘉班納,巴寶莉,紀梵希。。。。。在這裡簡直隨處可見。
絢爛的燈光把這裡的成功人士們照的好像是芭比娃娃一樣的精緻,男人們說著隱晦的笑話,女人們談著社交圈子裡的一樁樁的去趣聞,希爾頓家族的帕麗斯和帕里斯的婚約取消什麼什麼的。
路易斯曾經很討厭這一套,她曾被安娜溫圖爾邀請過幾次這種無聊的宴會,雖說是大牌雲集上流社會,但她真正喜歡的是混亂俱樂部那樣的地方,可以隨意的放縱自己的身體和欲。望。
只是如今她要活的比之前的那個路易斯更加耀眼,那麼這些只在晚上舉辦的宴會就是最好的途徑。
她拿著阿曼達找人送來的邀請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