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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部分 (4 / 5)

住了八年的地方,就是家。

當我走進空蕩蕩的宿舍樓,推開宿舍門,開啟好久沒用的被褥後,撲倒在床上,終於慟哭出聲;聲音被隆隆的雷聲和漫天的雨聲壓住,幫我掩飾著傷心。其實不用掩飾,因為樓裡一個人都沒有……

我不怪任何人,這件事裡有誤會。一晚上的糾結和思索後,我大概知道了賀佳照片的由來:阿敏不是說章愷的父親早就派人盯著他嗎?一定是被他們拍到的。章愷的父親我見過,在那次賀佳帶我參加的酒會上,我們還談了許多話,他看到我和阿敏的合照,一定是出於關心,交給了賀佳。

是誤會,總能解釋得通的。我們可以分手,可以是因為感情,可以是因為距離,但不能是因為誤會。這太冤了。

此時的賀佳不會願意見我的,先回北京吧,留在這裡也沒用。看著粗腫的手腕,還是疼得刻骨,因為這場變故,我的行程要提前了。

接下來的問題是,回北京住哪裡呢?難道真的要接受那份 “分手補助”嗎?我高昂的自尊告訴我:不會!不管今後如何,現在我沒有理由住在那裡。更何況,男歡女愛、兩廂情願的事情,憑什麼要人家的錢財?反而顯得廉價!

一場秋雨一場涼,第二天的天空是透著清冷的湛藍。

去車站買好了明天一早的車票,我在站前廣場看著攢動的人群,熙來攘往的,他們都在奔向何處?惶惑了:這一走,還會回來嗎?

如果真的和賀佳分手了,我還有回來的必要嗎?今後是會待在這個我生長的地方,還是北京:我真正意義上的故鄉那個遙遠又熟悉的城市。

仰頭看天,彷彿不再熟悉;腳下的大地依稀已是他鄉了。想起紅樓夢中的詞句:亂哄哄你方唱罷我登場,反認他鄉是故鄉。

我已經分不清哪裡是故鄉、哪裡是他鄉了……

然後給阿敏打電話,告訴他我要走了,讓他小心,昨天被偷拍的事情讓我心有餘悸,真的擔心他。不過我沒告訴他那些照片的事兒,他已經夠煩的了。

阿敏正在焦躁著,好像是有什麼麻煩,追問半天才說,原來章愷約了他晚上給他踐行,他們已經好久不見了。可是陶然軒的場子怎麼也找不到人替,國慶期間,正是歌舞昇平的時候,所有的人都在跑場,都挪不出時間來。而且陶然軒和別的地方不一樣,是簽了書面合同的,誤場的話很麻煩。

我遲疑了一下:“阿敏,我替你吧!”

“不行!”他堅決的否定。

我笑:“在這座城市裡生活了二十多年,從來沒有出過臺,今天是第一次,也是最後一次,就當客串了。”

阿敏遲疑好久,終於答應了,他知道我是想成全他和章愷的最後一面……

陶然軒!應該不會見到他……我也不想在這個時候見到他……

晚上我精心的打扮了一下,看著鏡子裡的佳人素淨、恬淡、清雅,我滿意的給自己一個燦爛的笑容。拍拍臉,鼓勵自己:“精神起來!”八點半,背起琴,打車去陶然軒。

我說是替阿敏來的,大堂經理很客氣的待我,讓我叫他“安哥”,告訴我有什麼麻煩和不懂的地方可以找他。燈火輝煌、豪華富麗的大廳裡,穿梭著來往的客人,一些吃飯、喝茶的人坐在一邊聊著天,我的任務就是給這個環境裡增加浪漫的琴音。

點曲子的人很多,看來小費能掙不少,只是右手腫脹的關節影響了水準。不禁有些後悔:這些年來怎麼就沒用到這招掙錢的本事,不然的話早就能買一處屬於自己的房子,何必被人趕來趕去?

一個小時的時間很快就要到了,有位客人點了《D大調波蘭舞曲》,我靠著鋼琴斜倚的站好,輕鬆活潑的曲調盪漾在琴絃上。

大堂裡靜了下來,人們都在看我拉琴。我能想象到此時的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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