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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部分 (3 / 5)

p;mrs。scherbatsky不遠萬里來到中國,由於語言不通作為助理有義務為他們夫婦隨時提供翻譯服務,比如預約牙醫、裁縫、保姆、電工、木工等等(不遠萬里那是指我們白求恩大夫來為人民服務的,他好像搞反了);

6、作為助理要求手機必須全天二十四小時開機,包括週末和節假日,不得以手機欠費或沒電為藉口而誤接任何一個電話(給報銷花費不?);

7、…

等等諸如此類的不平等條款密密麻麻地寫了整整29條,最恐怖的是最後一行“如違反上述任何一條必須三天內自動離職”,剛巧我正在讀《亂世佳人》,思想也隨大師的描寫回到了上上個世紀,老外是把我當成公司員工來制定的行為準則嗎?可我總覺得自己怎麼就像南方莊園裡的一個小黑奴啊。這到底是合約呢?還是賣身契啊!

關於此上非公司職責範圍之內條款,老外給出的解釋是,為了他能集中精力更好地為公司服務,我必須全力協助mrs。scherbatsky做好他們家裡的後勤工作以免除他有後顧之憂,看來老外是越來越狡猾了,動不動先把公司利益擱前面,相比之下我就一小卒子即使犧牲了自己也不足為惜啊,並且他以後也不用主動做惡人開除誰誰了,而是讓你自己照章辦事,違約了自覺點兒,乖乖走人。

這是一份違法合同,儘管老外是面帶微笑地等我簽字,可我怎麼覺得那微笑帶有是法西斯式的虛偽,也許是太看重這份來之不易的工作了,我幾乎是抖著手簽了這份賣身契,還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噩夢真正開始了。

“Jun,請給廖經理打電話約他明天下午2:oo準時到我家有要事商談,同時請他幫我家找一個週六週日的洗碗工,月薪1oo元,要求必須是我廠工人。”老外趁上次提的無理要求都得到滿足,今天開始變本加厲了。

廖經理也是廠裡的高管之一,再加上他是個十分廉潔的好領導,有著東北人特有的正義感,在全廠都口碑相傳,每天同工人同吃同住,好多事都親力親為,忙得一兩個月才回一次在外地的家。

果真我打電話轉告時,廖經理正在車間,他在電話那頭就吼起來了:“咱公司都是些幹體力的小夥子,哪有時間給他家洗碗去啊?再說他家標準又高,一般人也達不到啊?***,週末也就我有時間,乾脆我去得了。”

廖經理完火後又趕緊說:“趙啊,我不是本地人,除了咱廠的外面認識的人也多,還真不好幫他找,要不待會兒我告行政部一聲,讓他們幫忙從家政公司找個鐘點工得了。”

我只好答應著,完蛋了,在這個風口上如果老外知道我和他的敵人行政部賈經理有瓜葛,不會現在就三天內消失吧。

不一會兒賈經理就打來了電話,我趕緊跑到外面大廳接,還未等我開口賈經理就滿腹牢騷起來了:“他家週一到週五不是有一個保姆了嘛!週末還要請個洗碗的,他兩口子能有幾個碗洗啊?不想洗就擱著等下週一給保姆洗嘛,還有公司去年不是給他家買了個洗碗機。太拿中國人不當人看了,一個月幹八天只給一百塊錢,當是美金啊?你說說給他家都換幾個保姆了,哪兒還敢請啊,另外公司的人都有自己的工作,你問他一下從家政公司請個鐘點工行不行?”

“賈經理,你也知道,老外兩口子比較多疑,別人都不信任,就要求請咱公司的人。”

“那我就無能為力了,趙君,不是我說你,別慣他毛病,有些事出工作範圍的就不要管他。”賈經理倒是一推了之了,我只能苦笑,兩邊誰也不能得罪了,賈經理是公司一高層的老婆,也是有後臺背景的,看來只有把希望再次寄託到廖經理身上了。

臨下班時,廖經理才打來電話說:“趙,你告訴老外咱公司那些小夥子不是幹細緻活兒的人,並且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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