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面下著漂泊大雨,她剛剛跑離橋洞不過幾秒鐘就被淋得渾身溼透了,消失在了電閃雷鳴中。
第五天深夜,橋底下又出現了簡單柔弱的身影,她的校服已經髒得不行,路也有些走不穩,手中拿著一個髒兮兮的沒有吃完的包子,應該是從垃圾堆裡翻出來的,包子上面還有一些黴點她卻吃得津津有味,手上多了一根粉筆,拿著筆在橋洞上畫了一個女人和一個孩子的頭像。
“媽,附近的廁所我都去過了,你都不在,明天我去更遠的地方找你,你看到我的畫要來找我哦。”簡單伸出手在女人的畫像上摸了摸:“我畫得不像,媽媽你比我畫得好看多了。媽媽你看到畫,會給我打分吧?就給我打分吧!我看到打分的畫,會站在原地等你的。”
以前,每次她畫了畫,媽媽都會在畫旁邊給她打個分數,不是99分,就是100分。
簡單擦了擦眼淚,四處看了看後再次跑遠。
第六天深夜,簡單手上抱著一個壞了的布娃娃,這次她的臉上已經沒有了眼淚,也沒有了希翼,呆呆地看著牆壁上的畫:旁邊沒有媽媽打的分。
第七天深夜,簡單光著腳回到了橋洞,也許是和人打架了,也許是摔跤了,她的鞋子不見了,兩條腿的膝蓋也都磨破了,目無表情地看著牆壁上的畫:旁邊依舊沒有媽媽打的分。
第十天,路邊站崗的一位交警覺得衣角被人扯了扯,他低下頭一看,只見一個瘦弱的、髒兮兮的小女孩抬起頭,口齒清晰面無表情地說道:“警察叔叔,我被媽媽遺棄了。”
“你被遺棄了?”警察雖然一看她那模樣就知道是個流浪兒,可又覺得這個小女孩是否太過冷靜,連忙彎下腰問道。
“嗯,因為我是女娃娃,我沒什麼用的,所以我就被遺棄了。”簡單淡淡地點了點頭。
這句話是那天在橋洞底下那些老頭老太太說的話,她記在了心裡,不但記在了心裡,而且刻入了靈魂深處。在那個重男輕女的年代,女娃娃被遺棄的事件,太多太多了。
“你叫什麼名字,小朋友?”警察蹲了下來憐愛地問道。
簡單冷冷地看著警察:“我沒有名字,我等了媽媽十天,她都沒有來,這邊所有的廁所我都去過了,每一個廁所我都畫了畫,她都沒有給我打分,我被媽媽遺棄了,所以我沒有名字,我不叫簡單,我沒有名字。”
全城,幾乎每一個廁所,哪怕是那種十分破敗的小廁所,都有一副畫:一個女人和一個孩子的頭像。
十天,整整十個日日夜夜,誰也不知道簡小單經歷了什麼。
有多少次她看到背影像自己媽媽的,衝過去卻發現不是;有多少次她翻著垃圾堆裡的吃的,拉肚子只能用樹葉隨便弄弄,髒兮兮的一身別人都躲著走;有多少次被狗追等等。
而夜晚,是最可怕的。
漆黑的夜晚,對於一個四五歲的孩童來說,黑暗深處是不是藏著大灰狼,是不是有怪獸?嚇得瑟瑟發抖的簡單卻依舊瞪著眼睛看著媽媽離去的方向,一看,就是一晚上。
雖然害怕,卻期待。
“那個小孩是被遺棄的吧?”
“女孩子呢,應該是被丟了,快報警吧,看來只能送去福利院了。”
“女娃娃被丟的多了!不如男娃娃有用,好多村裡的生多了就丟了女娃娃呢。”
很多次,在菜市場、在街邊、在垃圾堆旁都會看到一些人這麼議論著,而只要簡單聽到他們說‘報警’,她就會立刻跑開。
她雖然不知道他們口中的‘福利院’是哪裡,可她知道,只要警察來了抓了她,她就不能在這裡等媽媽了。
可如今,她顯然心灰意冷,臉上也似乎褪去了一些稚嫩,而是冷靜地不像話,她看著警察:“我被遺棄了,請把我送到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