陣後,趙弘潤選取了大魏境內越來越常見的稻米作為實物的恆定標準。
首先。他先叫冶造局的工匠們,利用最簡單的槓桿平衡原理製作了一隻木質的托盤天平秤,然後取來一隻足夠裝240粒稻穀的小布袋,先用天平秤稱出這隻小布袋的重量,用那些稻米作為計量單位。
隨後,在那240粒稻米中減掉等重於那隻小布袋的米粒,得出了両的重量。
而在此之後,趙弘潤並沒有選擇一斤十六兩的換算方式,因為在他看來。這種複雜的計算方式不利於日後他們冶造局計算大批次的物件重量,也不利於他日後推出十進位的乘除,因此,趙弘潤決定,將一斤的重量,恆定為十兩。
這種新的斤制,即日後冶造局率先採用的肅斤制,由於所選擇的稻米約比黃米重一倍左右。因此,一肅兩幾近相當於二舊兩。不過,因為肅斤制採用的是十進位制,因此,一肅斤並不到一舊斤的兩倍。
但不可否認,無論是在肅斤制新規下,無論是肅斤還是肅兩。都要比舊有的斤兩制重得多。
可遺憾的是,在場的人,絕大多數均不能理解趙弘潤為何採取稻米作為衡量物,也不能理解他為何將斤兩的換算規定為十倍,而並非是原先的十六倍。
在此之後。趙弘潤又規範了鈞與石的重量,規定1石=10鈞=100斤=1千兩=1萬錢=10萬銖,在這個新規下,一肅兩約等於舊一兩的2倍,一肅鈞約等於舊一鈞的2/3,但一肅石則約等於舊一石的5/3。
注:附舊新斤制對比。注意,都是約值!!
原:銖0。65克、錢3。7g、兩15。6g、斤250g、鈞7500g、石30000g
肅斤制:銖0。5克、錢5g、兩50g、斤500g、鈞5000g、石50000g
總的來說,肅斤制與舊斤制換算有著顯著的差別,但是,其十進位的換算也顯然要比舊有的斤兩制容易得多,可以說是一目瞭然,但遺憾的是,還是有不少人對此心存疑意。
這不,冶造局的局丞王甫在隱晦地勸說未果後,小心翼翼地說道:“殿下,要不然,新的斤制先在我冶造局使用,暫不推向朝中六部?”
“王局丞是在擔心戶部的反應?”趙弘潤顯然是看穿了王甫的心思。
想想也是,要知道戶部掌管著大魏全國的經濟體制,而原先的體制,都是採用一斤十六兩的舊規定,並且,大魏境內國民普遍也習慣了這種方式,而如今,他趙弘潤突然退出一斤十兩的新規定,暫時不說會不會遭到許多人的反對,更不妙的是,新的規定一旦流入市場,勢必會造成大魏市面上的混亂。
甚至極有可能,有些黑心的商人會利用新舊兩種規定來謀取不義之財,而這種事到最後,最吃虧的往往都是無權無勢的平民百姓。
想到這裡,趙弘潤對王甫以及周圍圍觀的匠工們言道:“或許諸位不能理解本王為何做出這樣的規定,就當是本王的任性,從今日起,我冶造局棄用原來的斤兩制,而採用新的規定。……不過,正如王局丞所言,由於新規有可能導致國內市集的混亂,因此,斤兩新規暫時不向六部二十四推行,僅在我冶造局投入使用。”
說著,趙弘潤當即冶造局的鐵匠們去打造精確的兩、斤、鈞等秤砣(砝碼),要求打造一兩、二兩、五兩、一斤、二斤、五斤、一鈞、二鈞、五鈞等單位的鐵砣,製成後妥善保管在冶造局內,作為日後的依據。
而在此之後,趙弘潤便回過頭來的制定量的標準,即容積標準。
在大魏,在容積的制定上,存在著一定的混亂,比如石(dan),它明明是重量單位。但是古人卻又規定10鬥=1石,石又變成容積單位了,這使得古時容積與重量的單位出現了不同程度的混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