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慶歸喜慶,該做的事不能扔到一旁。兩人來到一間屋子裡,關上門。
李爾把他所知的資料交給西蒙,聽完後西蒙很不自在地說:“亨利我記得,是不是褐色頭髮的?”李爾點頭,西蒙繼續說,“孤兒團十五個考上大學的人之中就有他,高材生啊,是哈佛出來的。孤兒團解散後,他們的觀點發生了分歧,一部分進入學校或公司,一部分認為孤兒團不能就此解散,亨利是後者的代表。他在讀大學的時候就開始領導孤兒團,畢業後更是以伊迪絲為目標,力圖讓更多孤兒流浪兒過上好生活。他做得不比伊迪絲差,當然,賺錢的手段激烈了點。”
詐騙銀行上千萬,已經不能用“激烈了點”來形容吧?
“那他和伊迪絲?”聽聞孤兒團內部分裂,李爾略感吃驚。
“分裂是分裂,不過是彼此的價值觀不同而已。”西蒙小啜一口紅酒,“他們的向心力還是很強的,這點是我最佩服伊迪絲的地方。只要他們中有一人出了事,其他人肯定會全力救援,但犯下的錯不能觸犯伊迪絲當初設下的規矩。其實他們的規矩和家族的規矩幾無差別,也從不觸及家族的利益。嗯,家族很多利益他們並不清楚,有時候還是會發生摩擦,大多數情況下大家說明白就沒事了,所以我們一直相安無事。”
“這是說……孤兒團差不多等於家族的分支?”
“可以這麼認為,彼此合作,家族有事要他們幫忙通常不推辭就是。”西蒙忽然抬頭狡黠地笑了起來,“老頭子曾尋求過他們的幫忙,比如那位《紐約時報》記者的真實身份。”
李爾沒理會西蒙的調侃,猛地睜大雙眼:“孤兒團在FBI有人?”
“十五個大學生,其中一個被FBI看中並不出奇。”西蒙如此說道,“千萬別小看伊迪絲,她是天才,尤其在管理人員的方面。你看,孤兒團雖然四分五裂,但他們的人員分佈很合理也很均衡,商界有人,政府也有人,文化界也有人,跟更恐怖的是,這並非伊迪絲要求的,而是他們自主做的。”
這哪裡是解散,根本是有計劃地把觸角延伸到各處!發展十幾二十年,倘若伊迪絲威信不減,一旦她提出要求,一個龐大的家族將會在短短時日內建成。
正如西蒙所說,這些都不恐怖,最恐怖的是孤兒團成員進入各行各業並不是因為伊迪絲的命令,而是他們自發的。這代表,孤兒團形似散,實則更為團結,每一個成員都在期待伊迪絲再次歸來統合他們。
老頭子是在伊迪絲十四歲那年說她無需他人保護的,言下之意,她在十四歲時便已成為孤兒團無可替代的領袖?
“再給他們二十年,不,十五年,孤兒團會成為白宮都害怕的龐然大物。”西蒙滿是感慨,“可惜了,伊迪絲對此毫無興趣。否則再過十五年,我很想和她比比,到底是她厲害還是我厲害。”
“你電影看多了吧?”李爾白了西蒙一眼,“拜託,你是軍師,別玩什麼個人英雄主義。”
“也就想想而已。”西蒙頗感可惜地搖搖頭,“人是會變的,他們等了她九年,可她一直沒有動作,再過幾年他們便會死心了,屆時才是孤兒團正式解散的時候——浪費是可恥的!”最後那句話說得咬牙切齒。
伊迪絲十六歲那年解散孤兒團,那麼,她今年二十五歲?李爾算了一下,跟隨著嘆道:“確實太浪費了。”
“不過也無所謂。”西蒙抬頭挺胸,神色無比驕傲,“比起她,我最佩服的是老頭子。老頭子的眼光簡直無人能敵,當初幫了伊迪絲和孤兒團一些忙,伊迪絲在他們心裡排第一位,其次就是我們蒂諾佐了。”
“別把父親想得這麼齷齪,小心他揍你。”李爾笑罵道,“父親他多半是好奇為主,想看看伊迪絲和孤兒團能發展到什麼地步,他的肚量沒你這麼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