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疑罪從無,法律也制裁不了他。
難道……
好不容易抓到季臨季心水他們倆,就要這樣一無收穫放他們走嗎?
林弦是無論如何不願看到這點的。
一旦放他們走,自己的安全遲早會出問題。
像這種吃過一次虧的人,他們也不是傻子,絕對不會再吃第二次虧。
尤其是底細已經完全被自己看穿的現在,雙方不是伱死就是我亡;只要膽敢放他們倆出去,很可能到不了明天,自己的滅頂之災就會來臨,慘死在東海某處。
既然都到了狗急跳牆的地步,季心水八成也會放棄00:42用車撞人的殺人手法,而是用其他方法將自己快速解決掉。
所以……
絕對不能放他們倆出去。】
不僅如此……
最好,是讓他們永遠的消失,不留後患。】
那麼。
該如何做呢?
如何才能讓他們死刑呢?
林弦拿起桌面上的水筆,夾在指頭中間開始快速轉動。
毫無疑問。
季臨和季心水實際做的事情,早就夠死刑好幾次了。
又是殺許雲、又是殺唐欣、又是殺里昂院士的……尤其是許雲和里昂院士,這可是世界級知名的偉大科學家,性質非常惡劣,放在哪個國家都得判死刑不為過。
可問題就在於。
現在沒有證據,並且他們也不認罪。
如果他們肯認罪的話……那就簡單多了。
在龍國的法律裡,光是口供是不能當做直接證據定罪的。
但是,有一種特殊情況——
如果罪犯本人承認犯罪事實的話,那他的口供就可以視為直接證據,作為證據鏈中的一環。
因此……
眼下最有效的辦法。
就是讓季臨、季心水親口認罪!
“有沒有什麼好辦法呢?”
林弦指尖的水筆越轉越快,腦內快速思考,各種線索浮現、散佈、彙集、重疊——
雨夜,黃雀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
“這張邀請函是假的。”
麵包車,大臉貓咬著菸頭:
“我沒別的辦法,我只能試一試……才有可能獲得一張天才俱樂部的邀請函。”
別墅外,季臨靠著門邊:
“林弦,你聽說過……天才俱樂部嗎?”
林弦眉頭皺起。
快了……
再想想看。
再想想!
季臨說過,00:42殺人,可能有兩撥人。
團伙A天才俱樂部,以及團伙B季臨季心水他們。
而團伙B,則是對團伙A的拙劣模仿、用季臨的話來說,是想向天才俱樂部證明什麼。
季心水他們要證明什麼?
為什麼要證明這些?
他們的最終目的是什麼?
季心水已經屬於是站在世界金字塔最頂端的那一小群人了……他已經立於萬萬人之上的巔峰。
他還有什麼不滿足的?
他還有什麼可追求的?
世俗的一切,現實的一切,對季心水而言都是唾手可得的東西,甚至於他還能輕易凌駕於法律和規則之上。
都這樣強大的一個人了……
如果他還有迫切追求、迫切想要得到的東西……
那絕對不是權力、金錢、地位那麼簡單!
那應該是更為強大、更為神秘、更為足以左右人類命運的權柄!
唰!
林弦猛然睜開眼睛!
也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