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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章 絕殺 (3 / 4)

疑罪從無,法律也制裁不了他。

難道……

好不容易抓到季臨季心水他們倆,就要這樣一無收穫放他們走嗎?

林弦是無論如何不願看到這點的。

一旦放他們走,自己的安全遲早會出問題。

像這種吃過一次虧的人,他們也不是傻子,絕對不會再吃第二次虧。

尤其是底細已經完全被自己看穿的現在,雙方不是伱死就是我亡;只要膽敢放他們倆出去,很可能到不了明天,自己的滅頂之災就會來臨,慘死在東海某處。

既然都到了狗急跳牆的地步,季心水八成也會放棄00:42用車撞人的殺人手法,而是用其他方法將自己快速解決掉。

所以……

絕對不能放他們倆出去。】

不僅如此……

最好,是讓他們永遠的消失,不留後患。】

那麼。

該如何做呢?

如何才能讓他們死刑呢?

林弦拿起桌面上的水筆,夾在指頭中間開始快速轉動。

毫無疑問。

季臨和季心水實際做的事情,早就夠死刑好幾次了。

又是殺許雲、又是殺唐欣、又是殺里昂院士的……尤其是許雲和里昂院士,這可是世界級知名的偉大科學家,性質非常惡劣,放在哪個國家都得判死刑不為過。

可問題就在於。

現在沒有證據,並且他們也不認罪。

如果他們肯認罪的話……那就簡單多了。

在龍國的法律裡,光是口供是不能當做直接證據定罪的。

但是,有一種特殊情況——

如果罪犯本人承認犯罪事實的話,那他的口供就可以視為直接證據,作為證據鏈中的一環。

因此……

眼下最有效的辦法。

就是讓季臨、季心水親口認罪!

“有沒有什麼好辦法呢?”

林弦指尖的水筆越轉越快,腦內快速思考,各種線索浮現、散佈、彙集、重疊——

雨夜,黃雀在沙發上翹著二郎腿:

“這張邀請函是假的。”

麵包車,大臉貓咬著菸頭:

“我沒別的辦法,我只能試一試……才有可能獲得一張天才俱樂部的邀請函。”

別墅外,季臨靠著門邊:

“林弦,你聽說過……天才俱樂部嗎?”

林弦眉頭皺起。

快了……

再想想看。

再想想!

季臨說過,00:42殺人,可能有兩撥人。

團伙A天才俱樂部,以及團伙B季臨季心水他們。

而團伙B,則是對團伙A的拙劣模仿、用季臨的話來說,是想向天才俱樂部證明什麼。

季心水他們要證明什麼?

為什麼要證明這些?

他們的最終目的是什麼?

季心水已經屬於是站在世界金字塔最頂端的那一小群人了……他已經立於萬萬人之上的巔峰。

他還有什麼不滿足的?

他還有什麼可追求的?

世俗的一切,現實的一切,對季心水而言都是唾手可得的東西,甚至於他還能輕易凌駕於法律和規則之上。

都這樣強大的一個人了……

如果他還有迫切追求、迫切想要得到的東西……

那絕對不是權力、金錢、地位那麼簡單!

那應該是更為強大、更為神秘、更為足以左右人類命運的權柄!

唰!

林弦猛然睜開眼睛!

也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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