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她空了,一定要根據這本雜誌上郜介紹的攻略,去北美打卡遊。郜此時走在義大利的街頭,又想起了這檔子事。他看著眼前漂亮的建築,心想:這個地方很美啊!將來嬌嬌游完北美,一定要來這裡玩,現在,她就天天忙著拍戲啊。
那年秋天,在不知不覺中又快來了,嬌妹的那部長劇也殺青了。回到帝都時,接到居導的飯局邀請,說是有幾個共同認識的朋友們約著一起,要到新開張的一傢俬人會所裡聚會。嬌妹因為拍戲多日,疲乏不堪,本不想去,就推說還要看看自己家裡到時候有沒有事兒,沒有立即應下來;可是,架不住好友妃妃的一番遊說,最終,還是答應去參加。妃妃說,「你不去不好喔。居導邀請了八哥,還有正當紅的詩人兼詞作家小哲,另外一個也是難得一見,很有趣的朋友啊。」嬌妹聽到此已心動了,問道,「誰啊?」
妃妃答道,「明哥啊!」嬌妹一聽,開心地問道,「他怎麼會來啊?」妃妃說,「你不知道?他的新小說被宋朝影視簽了,編劇還是他,你看著辦吧!」嬌妹沒法拒絕了,因為,明哥可是她合作過的最敬重又有才的編劇和小說家了;而小哲則是久聞大名,神交已久,卻未曾謀面,他的書,她一本也不曾錯過,買過好幾本詞集、小說去送朋友們了。
她又想到妃妃的一件有趣的事,居導的飯局裡八哥是常客,而八哥每次接到邀請又定會說,「叫上妃妃吧。」而妃妃又必定得拉上嬌妹來陪她,嬌妹就是這樣認識居導和八哥那班朋友的。有一次,嬌妹問妃妃,「八哥很明顯喜歡你啊,你也喜歡他啊,至少不煩他,你們怎麼就沒變成一對兒啊?」妃妃答道,「八哥是個很有才的人,書和評論寫得都很好,又風趣,性格也不錯,我當然喜歡了。可是,是個『廢掉』的男人,每天二十四小時,寫作與閱讀就花掉十小時,吃喝拉撒再幾個小時,還要伺侯八隻貓,二百來平米的房子,都被書和貓們給佔領了,他自個兒都是借住在貓窩裡呢,哪兒有時間和空間留給女人啊!我又不想去當貓奴。」於是,妃妃和八哥就變成了朋友們飯局上的一對兒飯搭子了,座位總是排在一起,而八哥雖對她很有好感,也是發乎情,止乎禮了,兩人只是在聚會裡聊得火熱,八哥最多也就喝高時,拉著妃妃的手,當眾抒情而已。他們只是變成朋友們開玩笑時口中的一對兒,並沒發展成真情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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