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的兜裡摸出兩張票,遞給了陶旻,“今天挺煩的,晚上陪陪我,好嗎?”
票面上寫的是“不插電演唱會”,陶旻對此不甚瞭解,也不感興趣。她一心想著怎麼繼續剛才的話題,低頭不語。
“我們還沒有約過會,今晚陪我,好嗎?”
聽了他那句“我們還沒有約過會”,陶旻鬼使神差地接過了票,有些歉疚地看著楚恆,可抬起頭,得到的卻是個溫暖的微笑。
夕陽從不大的視窗透了進來,灑在楚恆的側臉上,暈染上了微黃的光澤。陶旻看著,心裡微微一陣盪漾,她低頭,頗感不自在地問道:“哪兒來的票?”
“客戶給的。”
“女客戶吧?”陶旻隨口揶揄道,卻沒想到楚恆尷尬地張了張口,承認也不是,否認也不是。
陶旻笑笑,這個客戶倒是知道投其所好。“人家是等著你請她去看呢。”
“請她幹嘛,我對你更感興趣。”
…
楚恆辦完了手頭的事,早早下了班,開車帶著陶旻往城裡去。演唱會規模不大,在城裡一個體育館舉行。楚恆三繞兩繞,停好了車,兩人就近隨便吃了些東西,便進了場館。
入場時,演唱會已經開始了。因為是不插電的演唱會,燈光效果非常弱,場館裡一片黑暗。楚恆走在前邊,很自然地拉過陶旻的手,用手機打著燈光找到了位置。
兩人落座後,楚恆卻沒有放手的意思,一直把陶旻的手攢在手心。
陶旻掙了掙,那男人卻依舊不放手,還側過頭來在她耳邊吹氣:“約會就是要手拉手,你適應適應。”
楚恆溫熱的氣息在她耳邊縈繞,擾得她耳朵癢,心裡也癢。如果這樣才叫約會,那麼她活到了近三十歲,和男人單獨約會的次數簡直屈指可數,哦,不用數,就這麼一次。
陶旻想著想著,不由又想到了邵遠光。他們兩人認識了十年,相戀了兩年,而這兩年間,竟是一次像樣的約會都沒有。而近些日子,她印象最深的也就是他附在她耳側,用各種各樣的言語暗示她,挑逗她。而拋開這些,她竟感受不到他的絲毫愛意。
陶旻低頭苦笑,她那時怎麼會有信心和這樣的人相愛?而現在,又哪裡來的決心想要推倒婚姻,重新再來?
演唱會昏昏暗暗,只有舞臺上亮著微弱的燈光。歌手唱得雖好,可陶旻卻無心欣賞,她想著心事,眼皮漸沉,昏昏欲睡。
臺上歌手一個飆高音,驚擾到剛剛睡著的陶旻,她的頭猛地一沉,磕在了楚恆肩膀上。
“覺得無聊?”楚恆湊到她耳邊低語,“要是困了,我們就回去。”
“沒有。”陶旻知道楚恆作為酒吧主唱自然好這一口,她不願掃他的興,便說,“這幾天趕報告,有點失眠,聽著音樂好入睡。”
楚恆聽了不由笑了起來,抬起手環住陶旻,讓她把頭靠在自己的肩膀上,又對著她溫言軟語:“真不知道你會失眠,以後你要是失眠了,我唱給你聽。”
陶旻不再搭話,卻也沒了睡意,她靠在楚恆肩頭,卻睜著眼看著舞臺上彈唱的歌手。
這會兒耳邊響起的是一首愛情曲子,曲調明快、輕鬆,可說的卻是一件極為沉痛和無奈的事情:摯愛之人和攜手之人並非同一個人。
對於陶旻而言,不論是愛情還是婚姻,她都不在行,也沒有太多的體會。但她也明白,兩種東西是截然不同的,愛情是奢侈品,不一定所有人都能擁有,而婚姻是大多數人這一生都要去購買的必須品,有的人騎驢找馬,有的人得過且過,但要是想同時得到愛情和婚姻,難於登天。
陶旻沒有這種非分的想法,碰巧遇到了楚恆,得過且過了。可如今,她愛的那個人偏巧又出現了,好死不死還頻頻對她示好,勾得她忍不住想要嘗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