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了出來。然而,出乎意料地是,這次,她竟然作了一次封建禮教的代言人——“因此:我個人的論斷,以為陳選擇條件在來京以後,又在很短的時間裡(月餘)又在依然一身處在譚的家裡,那其間有沒有情勢的誘導或壓迫,旁人是不敢知的,陳雖是自己表白是出於自己戀愛,但她是否因為事已如此,也只可說得好聽一點,為譚和自己蓋臉,旁人也是不敢知的。不過從心理上考察,大概男子的情是活動的,女子是保守的,而在事實上,如男子沒有一種愛情的表示,女子是很不易表現出來,何況是已經訂婚的女子,要她忽然改變她的情志,向別人表示愛戀呢?”
相比較之下,魯迅的觀點則有了歷經世事的寬容和開明,他在1923年6月12日致孫伏園的信裡寫道:“我交際太少,能夠使我和社會相通的,多靠著這類白紙上的黑字,所以於我實在是不為無益的東西。例如‘教員就應該格外嚴辦’,‘主張愛情可以變遷,要小心你的老婆也會變心不愛你’之類,想著都非常有趣,令看之茫茫然惘惘然;倘無報章討論,是一時不容易聽到,不容易想到的,如果‘至期截止’,堵塞了這些名言的發展地,豈不可惜?”
對於那些個認為男子死了老婆就不能再娶,甚至女人喪了夫就必須守活寡才能證明自己的貞潔的封建衛道夫來說,在一份報紙討論如此光滑甚至富有*青年的話題,自然是丟醜的事情。然而,魯迅卻嘲笑著說:“鍾先生也還是脫不了舊思想,他以為醜,他就想遮蓋住,殊不知外面遮上了,裡面依然還在腐爛,倒不如不論好歹,一齊揭開來,大家看看好。”
主張順從的許廣平,終究沒有順從,而是在兩年後,開始主動出擊,用一個單純女子的溫暖的心靠近並捕獲了魯迅的愛。而主張揭開來看的魯迅先生,並沒有天天揭開愛情的傷疤,他深受禮教婚姻的害,卻極少對外面訴苦。他的那位朱安女士,一直存放在母親那裡,自己獨獨不願意享用,卻也不忍心傷害她(魯迅曾經和許欽文說過此事,不能休掉朱安,因為她回去以後活不下去的)。
然而,終於有一天,當他和許廣平彼此都開啟了心靈,在廈門大學,他說出“我可以愛”這四個字的時候。一切愛情的規則都突然沒有了作用,愛情,和報紙上討論的多數情節都關係不大,它只存活在兩個人剛好遇到又剛好彼此溫暖的內心裡。
十二 道歉信(1)
如此幽默又親暱的闢謠,自然把他與許羨蘇之間的誤解解釋得清晰又明瞭,很顯然,他明確地告訴了許廣平。我喜歡你。
1925年6月29日晚上,魯迅給許廣平寫信:
“廣平兄,昨夜,或者今天早上,記得寄上一封信,大概總該先到了。剛才接到二十八日函,必須寫幾句回答,就是小鬼何以屢次誠惶誠恐的賠罪不已,大約也許聽了“某籍”小姐的什麼謠言了罷?闢謠之舉,是不可以已的。第一,酒精中毒是能有的,但我並不中毒。即使中毒,也是自己的行為,與別人無干。且夫不佞年屆半百,位居講師,難道還會連喝酒多少的主見也沒有,至於被小娃兒所激麼!?這是決不會的。”
然而,《兩地書》中,魯迅的這封第三十三封信的前面註釋著:此間缺許廣平二十八日信一封。從魯迅這封信的開頭,便可猜出,許廣平一定是道歉來的。
信裡的“某籍”小姐當然是指許羨蘇。
我再介紹一下事情的經過:那是6月25日,農曆端午節,魯迅在家裡請許羨蘇、許廣平、俞芬、俞芳、王順親5位小姐吃飯。羨蘇、俞芬、王順親都是魯迅三弟周建人在紹興女子師範時教書的學生。小鬼許廣平較為淘氣,事先與俞芬、王順親串通,將魯迅灌醉。魯迅酒力不勝,醉後用拳打俞芬、俞芳的拳骨,後來又借酒醉(是否真醉值得探討)按住許廣平的頭。當時的情形有些*了,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