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
典
籍
《
梨
俱
吠
陀
》
中
;
就
出
現
了
4
個
最
初
的
種
姓
;
即
婆
羅
門
(
僧
侶
)
、
剎
帝
利
(
貴
族
和
武
士
)
、
吠
舍
(
平
民
)
、
首
陀
羅
(
奴
隸
)
4
個
等
級
。
以
後
又
演
變
為
三
大
等
級
;
即
大
體
由
原
來
的
婆
羅
門
、
剎
帝
利
和
吠
舍
所
組
成
的
高
級
種
姓
;
由
原
首
陀
羅
組
成
的
低
等
種
姓
;
第
三
等
級
是
一
些
沒
有
種
姓
身
份
的
“
賤
民
”
;
社
會
地
位
最
低
;
即
所
謂
不
可
接
觸
者
;
為
數
竟
近
1
億
人
;
約
佔
全
國
人
口
總
數
1
/
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