或許他永遠只會是那個傻乎乎的中二駭客小子,在自己的世界裡快樂自由地過一輩子,和自己的愛人在陽光下白頭到老。
如果是那樣的話, 那麼他今天是不是就不會如此草率地離開人世。
蒲斯沅這時緩緩站起身,他先將歌芊芊妥帖地放到了一旁的沙發上,然後他走到歌琰的身邊,將她的手輕輕地放到了南紹的胸口處。
他注意到,南紹在呼吸停止前, 特意抬起了自己的手,放到了他自己的胸口處。
歌琰這時側過頭,淚眼朦朧地看了蒲斯沅一眼,在他對著她點了點頭後,她便試探性地在南紹的胸口動了動手指。
然後,她感覺到南紹胸口處的衣服口袋內,似乎藏了什麼東西。
她立刻抬手抹了抹自己的眼睛,然後她一隻手握著南紹的手,用另一隻手從他的胸口處,抽出了一張摺疊整齊的紙張。
那是一封南紹親筆寫的信。
她展開信箋,幾乎在看完第一行字後,眼淚就再度模糊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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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琰:
當你看到這封信的時候,我應該已經不在人世了。
其實以前我是很貪生怕死的,有時候躺在床上,只要想到自己最終會變為這世間的一片塵土,我就會害怕得連覺都睡不好了。
是不是很好笑?別看我整天缺根筋似的,有時候我又比誰想得都多。
我剛懵懂懂事的時候,爸爸媽媽就病逝了,後面的那幾年,我一直寄住在鄰居方敏他們一家這兒。方敏的爸爸媽媽都對我很好,像對待自己親生兒子那樣,他們讓我覺得自己不再孤獨,也讓我覺得自己是被愛著的。
方敏算是我的青梅竹馬,她很可愛,很溫柔,也很善良,我很喜歡她。只是,可能是因為我太傻了,我不知道應該怎麼樣向她表達我對她的情感。她總說我只是把她當成妹妹,其實我沒有,我知道我是真的喜歡她,是男人喜歡女人的那種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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