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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3部分 (2 / 5)

飛勸道:“大人您正準備聯結關陝,為什麼不借這個機會和吳玠交好?”。

岳飛說:“吳玠太厚愛岳飛了,但國恥未雪,國仇未報,聖上睡不安枕,身為大將的又怎麼偷閒取樂呢?”

大家閨秀被無情地退了回去,眾人都以為吳玠會因此而怨恨岳飛不近人情,豈料吳玠不但不以為忤,反而更加敬佩岳飛。

岳飛口中所說的麻布衣服,雜糧粗麵並不是用來嚇唬那名大家閨秀,而的確是岳家一直以來的勤儉家風。

有一次,夫人李氏用家裡的繒帛做了一件衣裳,還未來得及穿,岳飛就大發感慨地說:“我聽說被掠到北地的後宮妃嬪食不果腹,衣不遮體,你應該和我一同為天下憂樂,不應該穿這種名貴服裝。”

此言一出,全家人再不敢穿戴絲綢。

岳飛是北方人。大米難得,家中以麵食為;遷移到南方後,南方盛產水稻,可是岳飛還是不捨得吃米飯,家裡的日常食物依然是麥面加齏菜。很少沾葷腥。有時候宴請部屬,才偶爾加肉。

還有一次,他到部將郝晸家做客,郝晸深知岳飛的為人,只安排了一種名叫“酸餡”麵食作為招待。岳飛初嘗此物,覺得其雖鄙而味美。便認真地請教它的用料和做法,並把吃剩的打包帶回家去。

岳飛這種節儉的行為,讓眾人驚慚不已。

有一次,高宗皇帝向岳飛承諾,要在臨安府為岳飛打造一座豪宅。

岳飛當即就借用了漢朝霍去病的話堅拒:“北虜未滅,臣何以家為!”

這樣的回答讓高宗皇帝大為欣賞。因為他清楚地知道。其他幾員大將之中,最“清廉”的韓世忠不但擁有了江南西路臨江軍新淦縣大片田宅,還收購了北宋名奸朱勔的平江府南園和一千二百畝水田以及著名的永豐圩。

而岳飛只在江州城修建和購買了一些房廊、草屋和瓦屋,這些房地主要被用來救濟其故里湯陰縣前來投親的難民。

岳飛不但在衣、食、住這幾方面節儉,對自己言行舉止的要求也是極其嚴格。

岳飛常常說:“我被聖上提拔到這個位置上,倘若有什麼過失,就會在史書上留下罵名。萬世難消,得時刻約束自己,萬萬不可放肆。”

除了嚴於律己之外,岳飛對兒子們的管教也極其嚴苛。

他經常激勵兒子們要從戎報國,刻苦讀書。每當閒暇,還會親自帶著他們到田圃裡扶犁握鋤,操持農務。

岳飛一家如此節儉,難道是岳飛囊中羞澀,家無餘糧不成?

答案當然是否定的。

在中國的歷史上,宋朝官員的待遇肯定是最高的。沒有之一。

宋代的俸祿包括正俸(錢)、祿粟(米)、職錢、公用錢、職田、茶湯錢、給卷(差旅費)、廚料、薪炭等許多令人眼花繚亂的名目,大多均以錢支付。

還有謙人(僕役)、衣料(官員使喚之僕役,每人每年糧食折錢三千文,綢絹每匹折錢一貫,布每匹三百五十文。綿每兩四十文等)等等費用,不一一列舉;除此之外,朝廷還時常給予各種賞賜。

宋初基本沿襲後周之制,採用俸戶制。太宗初年廢俸戶制,本官月俸給三分之一的銀錢,三分之二的實物,初期俸祿相對而言是較低的;真宗大中祥符五年首次大幅度加薪,仁宗嘉佑年間正式制定‘祿令‘。

以宰相和樞密使為例子,他們的月俸料三百貫,春、冬衣服各賜綾二十匹、絹三十匹、冬棉一百兩,每月祿粟各一百石,謙人衣糧各七十人,每月薪(柴草)一千二百束,每年炭一千六百秤,鹽七石等等……

而對於地方州縣的官員,大縣縣令每月二十千,小縣縣令每月十二千,祿粟月五至三石。正俸之外,還有各種補貼,如茶、酒、廚料、薪、蒿、炭、鹽諸物以至餵馬的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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