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後,顏秋玉果斷結束無意義的對峙,和周山一起帶著施紅走出審訊室。
卻沒想到在走廊裡迎頭撞上被經偵拘留、即將前往不同審訊室接受調查的李國建夫婦。
冤家路窄,頭髮亂蓬蓬的李太太目光呆滯,再沒有半點“貴婦”的精緻優雅,見到施紅的一瞬,她猛地掙開束縛,發瘋般前撲。
“還我兒子!還我兒子!”恨不得能生生把對方咬下一塊肉,李太太淒厲哭嚎,“他才十六歲!他才十六歲!”
“你好狠的心吶!”
——失血性休克導致大腦長時間供氧不足,李明雖然保住了命,卻始終處於昏迷狀態,病情隨時會惡化,成為植物人的機率極高。
“別碰我!別碰我!”身體被警察死死攔住,李太太睚眥欲裂,“是她害了明明!我要讓這個賤人償命!”
總是嫌棄妻子丟臉的李國建難得沒去阻止:佔股少的高家和楊家連夜湊齊了賠償款項,而花了大價錢買地的自己,竟只剩下資不抵債、宣告破產這一條路。
也沒去幫忙。
即使到了此刻,李國建仍舊固執保持著所謂“上流社會”的風度,即使外人眼中的他早已是鬍子拉碴眼下青黑的狼狽樣。
暴發戶。
他最恨別人這樣叫他。
麻木與瘋狂映襯,靜靜站在顏秋玉身後的施紅忽然記起女兒去世前的自己。
借遍了所有親朋好友,近乎無賴地糾纏醫生,甚至拋下尊嚴跪在幾家公司的保安面前,卑微地祈求那一點點救命錢。
那一點點原本就該屬於自己的賠償。
於是她露出了被捕後的第一個表情。
用力牽動唇角,施紅張大嘴,幅度誇張地笑了笑。
她的痛苦她的無助,她全部的憤恨與不甘,在這一刻,成功以相同的形式轉移到了加害者身上。
李明或許無辜。
但如果再來一次,自己還是會綁了那些孩子。
對活在地獄裡的人而言,良知太奢侈。
“慶幸吧。”幽幽地,施紅隔著維持秩序的警察,對上另一位母親的眼睛:
“至少你的兒子還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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