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代金泰妍的歌曲我們聽了覺得你是很有音樂才華的一個人。所以就想著上門拜訪一下你,不知道你有沒有這個時間給我們女團創作一首歌曲?”
楊昆笑了笑說著:“歌曲到是可以寫。不過,我收費很高,應該說在華夏市場上來看,我的收費是高得離譜的那種。”
“請問你這邊創作歌曲的價格多少?”
“嗯,這樣吧,我就說說這次《德魯納酒店》這部韓國電視劇給我開出來的價格吧。三百萬,華夏幣!”
當這個商務聽著楊昆說出韓國電視劇開出來的價格時,他驚訝的看著楊昆:“你確定是三百萬華夏幣,不是韓元?”
“三百萬韓元?”楊昆笑著搖了搖頭,他來到了自己的辦公桌前開啟了電腦:“你來看看吧。”
楊昆在度娘上搜尋著韓國作詞家金伊娜,掛在搜尋首頁的就是‘金伊娜憑藉李知恩的《好日子》一年收入十億韓元!’
“十億韓元的版權費,等於六百萬華夏幣!所以‘三百萬’你現在覺得是華夏幣,還是韓元呢?我知道國內的音樂界不可能開這麼高的價格,所以我寫的歌曲都是免費掛在網易上的,甚至連伴奏版本都是免費掛上去的。大家都可以使用嘛。而我自己覺得非常不錯的音樂我就發到韓國或者日本去,因為他們開出來的價格是能讓音樂創作人賺錢。藝人想要透過音樂賺錢,創作者難道不更應該透過音樂賺錢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