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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部分 (2 / 5)

臉人,梁雨珊相信自己笑得夠諂媚。

“我當初看你是個乾乾淨淨的小女生,因為你手頭不方便,我也沒有收你的押金,你怎能欺負我這個老實人?上個月你也這樣說,說一領到薪水就會付給我房租,結果呢?你一欠再欠,根本就是在騙我!”房東太太叭啦叭啦的吐著苦水。

她是對房東太太承諾過一次,可那只是拖延戰術,她也不想欺騙她呀!

“房東太太,我手頭真的不方便,我才剛去這家書局上班沒多久,我一領到薪水馬上就會將房租還清的,求求你再給我一次機會。”梁雨珊真誠的懇求著。

幸好白正書局供膳,中餐和晚餐她都在書局裡解決,這讓她的肚皮不致於餓到,也讓她省下不少生活開銷,可是一個月四千元的房租,她還是付不出來。

“我給你一次機會,那誰給我機會?我一個女人帶著三個小孩,靠的也就這麼一點收入,你不付我房租,我小孩就等著吃空氣,你要我怎麼辦?你怎麼這麼狠心呢。”要比可憐,房東太太心酸的話更令人鼻酸。

“房東太太,我……”她拿出皮夾,把身上最後一張大鈔遞給了房東太太。“我只剩這張,你先拿去。”她一個人餓肚子沒關係,房東太太家可是有四張嘴巴要吃飯。

房東太太刷的一聲抽走她手上的千元鈔票。“你現在馬上給我搬家,我還有房客等著住進來,你欠我的七千塊,就寫一張借據給我!”

“你不可以叫我馬上搬家,這麼突然,你要我到哪裡找住的?!”

“這個房客她願意先付我三個月的押金,梁小姐你也好心點,我沒有收入,我小孩怎麼辦?求求你馬上把你的東西搬走。”

“你不能這樣,我會盡快想辦法把房租給你的。”

“你可以去住旅社,可以去住朋友家,可以回你家去,就是不要再住在我這裡!如果你再不搬走,我就去找警察來,租約上寫得很清楚,只要房客不付房租,房東就有權利趕人的。”軟的不行,房東太太來硬的。為了家裡三個小孩著想,她沒法再當心軟的菩薩,這回她是鐵了心。

看來一點商量餘地都沒有了,她也不能害得房東太太一家子沒飯吃,她自己都明白錢關難過,怎能去為難別人。

“好吧,我這就去收拾,今晚一定把房間空出來。”

“梁小姐,我在客廳等你收拾完,反正你的東西不多,應該不用一個小時吧?”不是房東太太要這麼緊迫盯人,而是梁雨珊的記錄實在太差,她不用這種強逼的手段,怕又被梁雨珊給晃點。

“好吧,我馬上去收。”身體已經很倦很累了,這下雙腳更像千斤重,讓她走起路來都覺得困難重重。

如果她要求房東太太先讓她洗個澡,會不會遭到房東太太的大白眼?算了,是她理虧是她不對,房東太太對她已算仁至義盡了。

拖著一隻小行李箱,肩上揹著一個超大的登山揹包,梁雨珊坐在路邊的涼椅上,刻意將棒球帽壓得低低的。

今年事事不順,她早該到龍山寺去求個平安符,或者去安個太歲之類的;她以為靠自己的能力可以擺平一切,結果她還是算不過老天爺。

身體的疲憊是可以慢慢的恢復,心裡的磨難才讓她感到痛苦萬分;決絕的離家出走,到底是對還是不對?

她唇角無奈的撇了撇。事情做了就是做了,她沒有退路,也沒有後悔的餘地,她該想的是今晚到底要睡在哪?真的得學流浪漢睡在公園的涼椅上嗎?

從揹包裡翻出電話本,尋找著可以借她住宿的名字,翻來找去的,就是沒有可以打電話的物件。

親戚家人不能聯絡,鍾曉蕾不在臺灣,同學有的家住南部,有的在外租房子,有的交情不夠深……

收起電話簿,她竟找不到可以借宿一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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