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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2部分 (3 / 4)

憐翠紅,箱籠等物,一件也沒有帶得出來,帶著傷空身離了富陽縣,不知所終。

沈昌國問罷蘇秀林同翠紅,就來問何登雲,也是兩項罪名,一,身為生員,不該嫖娼宿妓,褻~瀆斯文;二則,佛門淨地,行禽獸暴虐之行,神人共憤,天理難容,就判了個絞立決,當即寫下判詞,衙役拿了過來命何登雲按手印,那何登雲聽得絞立決三個字,已然昏厥,衙役就拿冷水噴得醒了,捉著他的手按了手印,當即就拉了出去,一條繩索就了結了性命,屍首發還何家收葬。卻說何家老太太本就重病纏身,聽得孫兒犯了事叫縣官判了個絞立決,一口氣就沒上來,當日就沒了。

何佔奎一日之內,沒了獨子同母親,也失魂落魄一般,因何登雲是犯事死的,何府哪裡有臉面操辦後事,就是操辦,也無人會來弔唁,故此連著老太太的兩宗事兒都是草草了事。何佔奎到了此時已一些兒氣性都沒有了,只顧得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凡事都由得蘇氏做主,又過得一年,蘇氏就從何氏本宗裡抱養了一個男嬰來承繼香火,起個名兒叫承宗。蘇氏仔細教養,不敢絲毫嬌縱,後來承宗也中到舉人,事蘇氏孝順,這都是旁話。

又說沈昌國處置了何登雲等一干人犯,還有寶林冒名生員之罪,雖金氏一力咬定是她主使,奈何寶林不在,也不能斷案,且蘇府在地方上素有善名,沈昌國格外開恩,就許金氏回家居住,待得寶林傳到,再做道理。金氏謝過縣令,回到家裡,管家蘇貴就來報說,大少爺叫縣令打得只剩一口氣,如今丁姨娘正尋死覓活的哭。

金氏聽了,就道:“那個孽子就是死了也是活該,她倒有臉鬧。”說了,就修書一封著人立時送往蘇氏一族族長蘇潤田處,信上只說庶子不孝,父喪期間宿娼,小妾丁氏素來昏聵,屢次頂撞嫡室,蘇門從來清白規矩,不能容此悖逆之人,蘇金氏要替亡夫逐此二人。命立等回覆,少時回覆來,因蘇秀林實為大不孝,故此族長也無異議,就將蘇秀林從個族譜上除名。金氏得了回覆,立時就把個團圓兒同蘇秀林都攆了出去,又念在團圓兒服侍過蘇員外一場,許她帶走箱籠。團圓兒哪裡肯出去,只是這嫡妻要逐出妾侍同犯了錯的庶子,原是她的權柄,且族長那裡也點了頭,團圓兒不過白鬧一場,只得含淚離了蘇府,只好回丁家存身,也算得丁富有情,容留了她母子二人。

只是那蘇秀林捱了一百板子,本就只餘一口氣,又折騰了這一回,險些就一命嗚呼。團圓兒愛子之心倒是一些兒不假,拿了這些年存的私房來給蘇秀林瞧病,吃了無數藥下去,將養了大半年才起復。

只說團圓兒同蘇秀林即在丁富家裡存身,一個是嫁人被出的姐姐,一個是大不孝被趕了出來的外甥,原該謹慎做人才是,偏他母子二人,一個依舊拿著少爺做派,一個依舊當自己是個姨娘,一個是油瓶倒了不知道伸手扶一把,一個依舊橫針不動,豎線不拿,這一日兩日的尚容得,時日一久,那丁富不惱,他媳婦也要怒了,就同團圓兒狠鬧了幾場,又和丁富廝鬧了幾回,丁富無奈,只得也把團圓兒同蘇秀林請了出去。這倆母子因在富陽縣上不能存身,也就到外縣去了,後來有人在平谷縣見過一個貌似蘇秀林的男子,竟是走了從前翠紅的老路。

又說沈昌國不能定奪蘇寶林一案,就攜了卷宗連夜到了州府,先見了吳知州,如此這般說了,又奉上卷宗,吳知州聽了,也是驚詫不已,因這假冒生員也非小事,就不敢隱瞞,同了沈昌國一起來見鄭王,叩首見禮畢,沈昌國就把個案情來由說了,又奉上案卷,鄭王聽了,臉上也動顏色,只道:“好個大膽的小女兒,竟敢欺瞞本王。”就命人速召“蘇秀林”來見。

寶林聽得鄭王傳召,不敢有違,來在州府內堂之上,見鄭王高坐在堂上,左右陪著知州同知縣,不敢大意,過來雙膝跪下,依舊口道“生員”就要磕頭,不想那鄭王冷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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