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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部分 (1 / 4)

作者:墨餘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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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一 回 盛宴方收 深宵多敵黨 容顏已毀 一女獨傷心

河間府西碇湖邊一座新建大莊院的廣廳裡,擺有幾桌豐盛的酒菜,每一席都坐滿了人。若按照武林輩份來說,于冕實在不該坐在上席的上首,但他並非武林中人,不能依照武林慣例來論。再則,這一次的盛筵,乃秦寒竹特地為他而設,在“父因子榮,妻因夫貴”的世俗之下,不但是于冕,連到柳蟬兒、秦玉鸞和於志強等都分別被安排在每一席的上首,可說是“一子成仙,雞犬升天”,讓賓客與及秦府上下向他們慶賀。這一座大廳裡,可說得上“喜氣洋溢”四個字。因為于冕自毀家之後,真正建立回自己的家。今後的歲月,敢情可在孝兒賢媳侍奉中享受幾天晚福。再則,府衙已奉到因“奪門之變”而獲罪人士的特赦聖旨。據說這道赦旨的來歷,是因為于冕的小兒子志敏大破崗底斯山赤身魔數之後,竟在三幾個月的工夫由烏斯藏趕到京城,將忠國公石亨和司禮太監總督三大營的曹吉祥狼狽為奸,支援赤身魔教、陰謀奪國的證物向皇上告發。因為石亨已經死亡,只好將曹吉祥下獄,抄封家產,不但要追捕曹吉祥的嗣子曹欽、從子曹鉉、曹鋒、曹璇等人,連到走曹、石、兩家門路而得到官做的人都在逮捕之列,這件大快人心的事,是由京裡用飛騎向各處傳播因為曹黨人多,由他門下充當門房、雜役、廚師、而出去做官的都在一千以上,恐怕他們聞風先逃,所以這訊息封鎖的十分嚴密,但于冕是赦詔中的人物,那好對他瞞過?聖旨一到河間府,府尊立即陪同欽差,抬著聖旨,捧著於志敏的家書。在兵馬護送之下,到達于冕的新居,這個突其而來的喜事,幾乎使于冕與及一干江湖俠義誤認為皇命趕盡殺絕,而倉皇逃避。尚幸駱中明挺身而出,問明底細,才使于冕在大喜之中接受這一道赦旨。這時,于冕雖因獲知赦旨內容,知道自己可以堂堂皇皇安居樂業,但他又想到一家受冤多年,而且父母妻子血濺法場,已不能再使他們復活,以致雖喜亦悲、悽然淚下,幸而欽差和府尊去後,讀到愛子家書,知道聖上眷顧甚隆,而且又說新蒙師尊主婚,與王文孫女王紫霜成親的事,想到將來父子相見,也許連孫子也可看到,不由他又破涕為笑。秦府上下欣悉這般天大的喜事,那得不殺牛宰羊,邀來左鄰右舍,替親家翁大大慶賀一番。但是,在這喜氣洋洋的場面裡,卻有幾個重要人物表現各自不同。——一個是柳蟬兒在暗裡埋怨於志敏和王紫霜結成夫婦倒也罷了,為何還要拉上一個紅姑來同衾共枕?將來閨房之內,五人同事一夫,豈不要打個大大的地鋪來睡?所以,她的眉宇之間,略帶有點兒輕愁。秦玉鸞年紀最小,仍然是“閨中少女不知愁”,不但不懂得什麼叫做“愁”。敢情洞房中如何服侍夫婿都不懂,反覺得人越多,就越熱鬧。只有她媽媽龍嘯雲生怕將來閨房爭寵,自己的愛女不知結黨相助,而替她擔心。雖然有這兩點小疵,仍是影響不到大家歡樂的氣氛,每一桌上都吃得杯斛交錯,喧嚷之聲,遠達戶外。駱中明對於於志敏弟兄雖是一律相看,但他總覺得於志敏過分頑皮,不如於志強忠厚,在這半醺微酡的時候,忽然叫起一聲:“於老弟!”接著道:“志敏這孩子回來,你得好好教訓他一頓才好,說起他由烏斯藏入京,非經過河間府不可,竟不先回來看看,你說豈有此理麼?”于冕雖覺得駱中明說的有點過份,卻因他對二小有恩,不好據理駁他,反而低聲說了一個“是”字。但那孟開先義理甚明,而且為人朗爽,才到秦府頭一天就因駱中明分派於志強夫婦工作不當。而數說一頓。這時又聽駱中明怪於志敏不先回河間府,他雖不曾見過於志敏,但由各人傳說中,對那位未見面的少年已是欽佩已極,不由得冷“哼”一聲道:“駱老弟!你這話又大錯特錯了!聖人公說過:“忠孝不能兩全。’當年大禹治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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