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蘭伯爵坐到她身邊,溫柔地開口:“小默默,你是不是嫉妒了?”
葉默連忙否認:“我才沒有。”
“親王殿下與薩曼莎女侯爵維持了數萬年的情人關係,這在貴族圈子中根本不是秘密,你不知道麼?”
他說這個是什麼意思?葉默收回目光氣惱地對著他:“殿下說過他和薩曼莎女侯爵曾經是情人。曾經,已經過去了,都結束了。”
“結束?”伯爵不以為然,“數千紀了,他們分分合合。在一起時厭倦了,就分開。分開後,又思念著彼此,於是重又在一起。對我們來說,沒有結束,就像生命不會終止一樣。”
葉默的臉白了白,但很快恢復了鎮靜:“也許是吧,這是殿下的隱私,我們不應該評論什麼。”
羅蘭笑著舉了舉手中的水晶杯:“的確是。”
他的笑裡藏著洞悉一切的神情,葉默的心情糟透了,也拿過酒杯一口一口啜著。
羅蘭伯爵性味十足地看著這小人兒,評估著她。自信不足,缺乏社交經驗,雖然是雷諾親王的後裔,卻沒有繼承親王那強大的內心,只要他再多說兩句,她肯定是經不起打擊的。她愛上了親王殿下,妄想著殿下回饋她的感情,就憑她,配麼?
這樣的打量實在令人難受,這隻鬼總是賴在這裡真是太討厭了。葉默特別想單獨待著,可她不確定開口請他離開是否失禮,更何況她讓他離開他就會乖乖聽話嗎?這隻鬼的臉皮不是一般的厚啊。他一直粘著她是什麼意思?此刻,她真希望戴維能在這裡。
良久,她打破了沉默:“伯爵大人,能跟我說說雪人和毛人嗎?”
“當然。剛剛我們說到哪了?哦,關於他們的相貌。”伯爵又笑了,“雪人不像你想象的那樣渾身長滿了白色的長毛。我們稱他們雪人,是因為他們的膚色如冰雪、頭髮是雪白的、甚至瞳仁也是灰白的顏色。且他們種族的發祥地在馬拉大雪山深處,稱他們雪人恰如其分。事實上若論相貌,可以說雪人是相當美麗的種族。就身高而言,比我們矮小許多,同地球人不相上下。但就力量來說,他們雖比不上血族,卻要比孱弱的地球人強大。他們不畏嚴寒生活在雪山深處,膚色比冰雪還要潔白,視力銳利如血族在茫茫雪山中有時都很難發現他們的身影。”
“哦,真神奇。”
“這有什麼神奇的,”伯爵露出了不屑的神情,“不過是他們的基因特徵而已,他們的確是人形生物算得上美麗的物種,但比起血族來,只能算低等生命。”
葉默愣了愣,又問:“那毛人呢?”
“他們就醜陋多了,古銅色的面板看上去就讓人噁心,雙頰上還有一層厚厚的絨毛,所以血族命名他們為毛人。其實我個人倒是覺得叫他們矮人更恰當些,因為他們的身材比你還要矮小,但他們的力量還是遠遠比地球人強大的。毛人生活在霍曼星球的邊遠森林中,經常侵擾森林附近的城市,搶劫盜竊無惡不作,可以說是霍曼帝國的腫瘤。”
葉默明白,羅蘭伯爵的話實際上表達了整個血族社會的看法。在他們眼中,只有血族才是最高貴的,其他種族,包括雪人毛人地球人都是低等的。既然他瞧不起她,他又總是纏著她做什麼?她沒有心情再和他交談下去了,用沉默表達著她的不滿。這個羅蘭伯爵和羅伯特伯爵一樣,被她劃在不受歡迎人物的列表裡,以後她再也不想見他了。
羅蘭伯爵根本沒打算顧及眼前這個小人兒的感受,他不是沒有想到這麼說會傷害她,只是,他無意隱藏自己的真實想法,也無意像帝京的其他貴族那樣刻意討好這個地球裔血族。她是雷諾親王殿下的後裔又怎樣?他照樣瞧不起她。矮小、軟弱、無能,親王殿下看上她什麼?血麼?血族從不缺少鮮美的血液,如果殿下想要血僕,他送他幾十個都沒有問題。殿下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