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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0部分 (2 / 5)

來。被姜定遠所擊傷的痛楚,可怕地折磨著他。

第二天一早,獄卒送來了一個大型的窩窩頭,粗糲得難以下嚥。倒是那一碗水救了他,聊澆心火。

食罷,他被四名獄卒連拖帶拉的到了監房,由獄吏驗明正身,帶交主簿親拉,方慎重其事地帶往大堂。

大堂靜悄悄、如狼似虎的丁役巡捕分班站立。堂下,左首站著姜定遠和五名夥計,地上半躺著被艾文慈打傷的兩名夥計;這些人是原告。

他被安置在簽押房,打了手模腳印,方押出堂下,在左首席地坐下。階下,迴避牌已撤,准許縣民旁觀,僅樹立了肅靜牌,近百名看審的縣民,屏息著靜候,沒有任何人敢發出聲音。

驀地,傳呼聲悠揚而起:“大人升堂!大人升堂!大人……”

獄卒將他扶起,屢聲橐橐,知縣大人從後堂轉出,升上公堂。

這位大人身材修長,頰上無肉,生有一雙陰冷銳利的眼睛,留著三綹須,臉色陰沉,不怒而威。

主簿呈上訴狀,縣丞呈上罪證,案上擺了艾文慈的包裹行囊氏盒藥物。其中最觸目的,是那些必要時用來救命的小玩意:可做百合鑰的如意針鉤,半開鋒口的制錢,撬物用的扳手披針,七形小鑽。

唱名、點班、……一陣繁瑣架子十足的升堂節儀過後,推官宣讀訴狀,大意是說姓南名鳴的人膽大包天,白晝公然搶劫兗州車店的長途客貨騾車,逃回金鄉。竟敢公然侵入站店搶劫傷人,罪證確定,罪不可恕。

郭大人冷冷地注視著堂下的艾文慈,久久方吐出王個字:“帶原告。〃“帶原告!”一名公人傳叫。

兩名公人帶上麥定遠上堂跪下,縣太爺冷冷地說:“報上身世來歷,所告何事。”

姜定遠當然一口咬定艾文慈入店搶劫,指證艾文慈在東陵鎮搶劫騾車。可是,他說不出騾車的現狀,也含糊地不提有誰目擊檢劫騾車的人證。

“帶犯人。”郭大人叫:大人已看過訴狀,不用多問原告了。

四名獄卒將行走不便的艾文慈連推帶拉拖到堂上跪下,郭大人照例問明身份,指著公案上的雜物問:“南鳴,這些物件是你的?〃艾文慈根本看不見案上的東西,說:“小民看不見。請大老爺賜給小民看個明白……”

“啪”一聲響,驚堂木第二次暴響,大老爺的叱聲驚心動魄:“大膽惡賊,你還敢在公堂放賴?”

完了,不問青紅皂白,大膽惡賊四個字,已加在艾文慈頭上了。

“剛才原告的控訴,你聽清了沒有?”大人接著追問。

“回稟大老爺,小民冤枉……”

驚堂第二次暴響,大人怒叫:“人證物證俱在,犯案時當場被擒獲,你還敢叫冤枉?該死的東西。”

“小民趕來報信的,怎敢……”

“住口!報信你會傷人?賊骨頭不打不招,大刑伺候。拉下去,賞他五十荊條。”

五十荊條誰也吃不消,公人們不由分說,拖曳他下堂,只打了三十餘記,飢渴交加,筋疲力盡的艾文慈,便已經半身血汙,昏厥了。

冷水將他潑醒,接著是一聲比一聲冷厲的叱聲如山般壓下:“從實招來!從實招來!從……實……招……來……”

最後一聲“看夾棍伺候”如天雷狂震,他五內如焚,大叫道:“我……

招……〃聲落,他再次昏厥。

郭大人先入為主,僅憑姜定遠的一面之詞,便直覺地認定艾文慈是劫匪,不容分說,便用刑迫供,屈打成招。當然,艾文慈身上所帶的救命小玩意,確也令人生疑。

艾文慈本來就受傷甚重,再經大牢的一夜折磨,而且飢渴交加,怎受得了大刑?聽說要備夾棍伺候,如果雙腿受不了斷了脛骨,這輩子豈不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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