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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部分 (4 / 5)

李琦(果斷拒絕):“寶寶還沒滿月呢,我要陪在他身邊。

莫書硯(額角一抽):“把寶寶也帶上吧。”

李琦(猶豫):“寶寶不能吹風。”

莫書硯(抓狂):“現在是夏天啊。”

李琦(指責):“夏天外面多熱啊,要是寶寶熱出痱子來怎麼辦?”

莫書硯(Orz):“我們在家過七夕……”

李琦(眉開眼笑):“老公你真好!”

莫書硯(悔不當初):“我當時一定是腦子進水了才會讓你生孩子……”

小寶貝(……):“咿咿呀呀……”怪我咯!

作者有話要說: 窩知道七夕小劇場很敷衍,但作為一隻被虐的單身狗,泥萌不能要求窩自己給自己餵狗糧吧_(:з」∠)_

講真,每次寫肉的時候我都思如泉湧如有神助,但是寫完要刪好幾百字……大河蟹時代真的好悲哀(泥垢了!)

皮埃斯:前五章昨天修改完畢了,再也不會再動他們了(看我認真臉)前兩章重寫部分較多,可以當新章看,其他的主要是捉蟲還有分段啥的修改了一下,剛開始在晉江發文沒注意到段落擁擠的問題,到快三十章才想起來一段要空一行……現在還在猶豫要不要繼續改下去……修文真的很痛苦……

☆、正義篇

《凱倫之書》是熱愛旅遊並在世界各地留下過腳步的主人公凱倫·瓊斯(Karen Jones)晚年的回憶錄。這本書記錄了人與人之間的矛盾和衝突,人性的美醜善惡,不同人生的精彩與落魄,不同的人生信仰,不同的人生觀價值觀,每個人都不同,卻又往往有相似之處。這本書沒有任何主觀評價,只是客觀的記敘,就像老舊的黑白照片,你只能看得見影像,看不見色彩,讀不懂悲喜。全靠讀者的自我感悟。

主人公凱倫作為一名英國少女,具有四分之一的華夏血統,從小對這個古老的文明有強大的好奇心和很深的執念,十七歲那年便孤身一人來到華國,期間遇到一名年邁退休的警察鄭義,聽他講述了他年輕時親身經歷過的一次重大刑事案件。

那是一起很罕見的連環殺人案件,殺人手法殘忍而巧妙,讓人無從著手。鄭義作為一名剛就職不久的小警員,因為身手不錯被調到重案偵查組,他知道自己的機會來了,只要破了這起案件他一定能一飛沖天,成為家喻戶曉的英雄。

兇手犯案頻率大約是一月一次,被害者不固定,手法卻很相似。鄭義追著這案子追了半年多一直毫無頭緒。卻在休假的時候有了進展,或者說是機遇。他意外親眼目睹了兇手犯案的全過程,他沒有阻止,不是不想,而是當時他帶著自己的小女兒在身邊,沒有把握能制住兇手的情況下他不敢貿然出手,他選了當警察就不會怕死,只是他不能讓自己的孩子和自己一起涉險。他選擇忍耐。

休假結束回到警局的他準備開始追查那晚的嫌疑人,他知道這是天上掉下的餡餅,只要把握好他就能記下大功,晉升也不是夢想,只有一點,那晚的事情絕對不能讓任何人知道,否則他連當警察的資格恐怕也會被剝奪。作為一個警察親眼看著兇手作案卻沒有阻止,不論有什麼理由,都無法站住腳。

就在他跟蹤那個男人一段時間,收集證據開始有了進展的時候,發生了意想不到的事,有人自首了……而自首的人不是他親眼目睹的兇手陶輝,而是那個兇手的異母哥哥陶權。他驚訝,他憤怒,他想逼迫這個替罪的人說出實話,卻失敗了。因為他永遠無法說出那晚的事情。

陶權把自己犯罪的經過乃至罪證和動機全都交待的一清二楚,沒有人懷疑他在撒謊,除了鄭義,可他只能咬著牙看著這場鬧劇。之後陶權被槍決了,而陶輝住進了精神病院,沒再犯案,鄭義的英雄夢也就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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