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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9部分 (3 / 5)

的時間觀念強嗎?”

“是的,他告訴我他對於細節的記憶力很強。”

“那麼兇手第二次肯定用他自己的車載著屍體進入了坎貝爾家中。很奇怪弗格森沒有聽到第二輛車進來或者出去的聲音。”

“確實是這樣。”

“第二輛車——它是什麼時候進來的呢?騎腳踏車走五六英里的距離——大約需要半小時。也就是說應該是十點五十分。腳踏車被放到尾座,開著一輛快車走五六英里——在野外需要十五分鐘。也就是說他應該十一點零五分第二次到達。弗格森說他十點之後已經上床,那麼他肯定是睡著了。當車子——我的意思是兇手的車——再次開出去的時候他仍然在睡覺。不,這不對。高恩——如果他是兇手的話——什麼時候而且怎樣把自己的車開回科爾庫布里郡的?他必須要回到門城照看屍體,並且準備第二天的偽裝工作。他應該用最短的時間把車子開回科爾庫布里郡,然後走路或者騎車回到門城。”

“是的,毫無疑問,他可以這麼做。但是沒有必要。司機哈蒙德可以把他載回來。”

“是的,他可以。這樣哈蒙德就成為直接幫兇,沒有理由不是。如果高恩犯下了罪行,他所有的僕人,或許除了貝蒂,都很明顯地像亞拿尼亞〔1〕一樣說了謊,不管情節輕重,只要犯了罪就沒有什麼差別。很好,那麼現在就可以解釋得通了。我們假設高恩按照計劃完成了其餘的佈置,然後在艾爾改乘車前往倫敦,潛伏在那裡直到鬍子再次長起來。而且這也解釋了讓我們百思不得其解的疑慮,即為什麼在偽裝了犯罪現場之後,他沒有在科爾庫布里郡公開露面以消除嫌疑。”

“是的。”麥克弗森興奮地說,“不過,你看它其實還是沒有解釋很多疑點。這與帶著腳踏車前往艾爾的灰色外套男人並不相符,而且也沒解釋貝蒂告訴本特的故事,還有深夜從高恩房前逃走的蒙面人,更包括那個從道格拉斯城堡出發前往尤斯頓、長著兔子臉的人。還有周一午夜時分去敲坎貝爾房門的那個人又怎麼解釋呢?”

帕克沉思著摸摸自己的下巴。

“對這個男人的描述很有趣。”他說,“或許高恩用另外的方式偽裝自己,比如說戴上假鬍子或者其他什麼。至於那個女孩的故事,也許就像阿爾科克暗示的那樣,有一部分是想象的。週二下午高恩有可能返回科爾庫布里郡而不是去倫敦,儘管我想不明白為什麼要這樣做——而且來自馬爾斯迪克的信也顯示了週三他確實是在倫敦。那個兔子臉的人有可能是完全不相關的人——我傾向於認為午夜敲門的人也是個不相關的人。”

“但是,”巡官說,“如果那個男人走進門,發現坎貝爾已經死了,而高恩在那裡,為什麼他不直接說出來呢?”

“可能這對他沒什麼好處,”帕克繼續假設,“或許就像你先前所說的,也有可能是一位婦人。但是,我承認這個故事漏洞百出。我想我們最好分別尋找高恩和那個兔臉人的蹤跡,並盡力查明高恩這幾天的行程。如果我們找到高恩,我想最好不要拘捕他,但是可以暫時扣押他。畢竟,巡官,我們現在還不能確定到底是誰在路上遇到了坎貝爾。或許是另外一個長著黑鬍子的人呢。”

“這裡沒有其他蓄著這樣黑鬍子的藝術家了,”巡官頑固地說,“至少在我們這個鎮裡沒有。”

“該死!是的,”帕克說,“還必須是個藝術家。好吧,不管怎樣,我們會抓到高恩的。”

麥克弗森巡官馬上表示感謝。

“但是這裡還有一個法倫,”帕克繼續說,“你們也要找到他嗎?假設他沒有掉下礦坑的話。”

“我想也應該要找到他。”巡官說,“有人聽到他威脅坎貝爾,而且他還消失了,這一點讓他的家人和朋友很是煩惱。”

“好吧,我們把他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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