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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部分 (3 / 4)

有,每個月給家用。如果有小孩,他的費用我來負擔。”

想起我們姐妹淘聊天時說各自對老公的要求,當時我的條件好象不高。

我說:他必須經濟穩定,房子車子兒子的費用要歸他開銷。家用如果他能全部負擔是最好,不行我也可以承擔。我自己賺得錢用於我所有的女性開銷,比如化妝品,服飾,旅遊,或者跟朋友們出去玩。

末末問:他不用愛你嗎?

我想想答:婚姻不是愛情的墳墓嗎?所以他只要能溫柔地對待我,偶爾會搞點小浪漫就好。

小麥又問:要是他跟你相敬如賓,卻在外面搞女人呢?

我毫不猶豫地答:那就別給我知道。

範妮插進話來:小培,你別給我裝。你對男人要求最高了,要是人家不愛你不寵你,我才不相信你能過得下去日子。

我逞強道:你就走著瞧,看我能不能過下去。

說實話,我腦袋裡從來沒想過會跟個不愛我的男人結婚。我是個很貪心的人,最好老公有愛我又有錢。但是如果在一個很有經濟條件的男人和一個愛我卻沒錢的男人面前,我的第一反應應該還是選擇錢。

人家都說只有苦出身的小孩才會在乎錢,我到不那麼認為。苦大的小孩萬一哪天沒錢了,他們知道如何激發意志來熬;但像我這樣從小被父母捧在手心長大的人,真要過窮日子肯定不知所措。貧賤夫妻百是哀,到時候有愛情也被磨光。

陳瑞涵不愛我,但是他卻有幾個錢。原本我有些討厭他的毒舌,但是後來發現他每次罵我都沒壞心,便能平心靜氣對待他。這樣不愛不恨的關係,到是最能長期相處。

“做你女朋友有什麼要求嗎?”看清楚合同上對方提出的條件是基本常識。

陳瑞涵站直身體,走到我面前。他的嘴唇湊在我耳邊,呼吸間的氣息吹拂著我的肌膚。他含笑低語:“放心,不會要你跟我上床。”

“那太可惜,你也就這點長處。”我推開他說,完全沒有表情地說:“我當你女朋友,但你要幫我拿到BST的二次投標。”

失戀的女人都是瘋子,半夜的神經異常膽大。而陳瑞涵就我的催化劑,每次都能逼著我做出無法想象的決定。

“呵呵!”他冷笑道,“幫你可以,拿不拿得到還要看你自己的本事。”

那你等著我看我的本事。我心道。

沉默片刻,我問他我的包在哪裡。

他看看鐘,已經快兩點了。

“你在發燒,不要走了。我去拿退燒藥,你去洗澡吧。”陳瑞涵很快進入男朋友的角色,走過來摟過我出書房。

我有些遲疑,別說我在生病,就是不生病也沒有女朋友跟男朋友睡的義務。

他看出我的停留,搭我身上的手放下了。

“你不知道嗎?我家有間客房。”他挑著眼像逗鳥一樣看我。

“我比較喜歡你那張軟床,客房的硬床板更適合男人。”我冷冷地回看他,說完自顧自走進主臥。

我不知道明天醒來會不會後悔現在的決定,多半會吧。可是我現在真地很想這麼幹,我必須要做點特殊的事情來擠壓心中的鬱悶。我以為自己可以雲輕風淡地原諒且忘記石然,事實上我也真得沒有怪他恨他,但是情緒卻無比得低落。答應陳瑞涵近乎交易般的要求,絕對是錯誤的決定。但明知道是錯誤還是往裡跳,很爽。也許別人愛用酒精消滅失戀病菌,變態的文小培更愛用另類的方式來治療。

無法挽回

時鐘有一長一短的兩根針。午夜零點時分,它們交匯在正上方的刻度12處,然後以各自的步調在圓盤上挪動。有時他們近在咫尺,有時他們遙望不及。待分針轉動十二圈,時針轉動360度後,兩根針在正午時分重逢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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