刷刷地寫了起來。
寫完了之後,我便將這份剛擬好的<勞動合同書>遞至他面前,請他過目,並且不懷好意的看著他。
他若有所思地看了我一眼,很鎮定地接過我擬的這份<勞動合同書>,然後用那個我哈了很久的動聽嗓音念著:“勞動合同書?僱傭人。以下簡稱甲方?龍門客棧。法定代表人?洛寶?”
他念到我的名字時,抬頭瞄了我一眼,展露了一個我認為超級很難看的笑容,然後說道:“嗯哼!很有意思的名字。”
然後他逐行逐條地往下念下去,越念笑聲越多,到最後唸完了,他搖了搖頭苦笑說:“只明白其中報酬這條,這個禁律所做的事和其它的,勞煩請言明。”
我詭笑的看著他,隨即便給他一一解釋,完了之後,就等著他的反應,豈料他指著乙方(簽字)那一塊空白,笑著問我:“要在這裡署名?”
“對!”看見他提起筆就要留名,我忽然出聲阻止:“等一下!這些約束條款你都能接受?”
“約束條款?”他不以為然地輕嗤:“我能坐在這邊,當然就能接受。”
“那好,為了防止你用假名,你不用署名,直接按手印好了。這裡,這裡,還有騎縫的地方全部都要按!”
哼!我就不信這份龍門客棧的不平等條約能讓你在這逍遙自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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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花扛著馬桶來說明了:
1、有些筒子看文很不仔細哦,洛寶比開心大十五歲,開心今年十歲,那洛寶不就是二十五歲。上一章最後一段,開心說了是在五年前第一次看到洛寶。小夏是在十八那年年前嫁給尋,過完年不就十九了嘛,然後小洛和尋過了大大大半年,到尋墜崖的時候,又是冬至的前三天,然後小洛醒來的時候不是在次年的花神祭之後嘛,那不就二十歲了嘛。五年之後不就二十五了嘛,咋會看前一下子飛過十年?
2、下部了嘛,肯定會跨越很大,不可能一下子就找到尋的,上一章中我有說她每年的冬至那個月都會失蹤一個月,那自然是利用那一個月去找人,畢竟還是要吃飯的,不能為了找人不用吃飯的啊。何況還有一大一小要養活。
說明完畢,馬桶丟向某些大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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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門客棧勞動合同書全文展示
勞動合同書
僱傭人(以下簡稱甲方):龍門客棧 法定代表人:洛寶
被僱傭人(以下簡稱乙方):夜尋歡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一致、公平公正、誠實信用的原則,籤屬本合同,建立良好勞動關係,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章 基本條款
第一條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龍門客棧掌櫃一職,其職責和要求均按龍門客棧制度規定進行。乙方應按照本合同約定依法履行勞動義務。甲方若因經營需要調整或變更乙方工作之職,乙方不得有任何異議。
第二條 乙方每日固定工作工時為:從卯時至酉時,巳時和申時為間休時間,每日工作時間為五個時辰,每隔五天可以享受一天的休息時間,凡遇重大節日如花神祭、新春等,可享受一天休息時間。如在工作規定時間內從事與其本職無關事情,則按第二章處罰條款進行處罰。
第三條 甲方應於每月初五支付乙方上月勞動所得的報酬,每月的勞動報酬為白銀二十兩。甲方為乙方提供免費食宿。
第四條 乙方不得擅自解約,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必須絕對聽從甲方一切安排,如有違反,應賠付甲方白銀一千兩。若乙方勞動成果未達到甲方要求,甲方有權終止並解除本合同,並無需向乙賠付任何違約金。
第二章 特殊禁律
本章所有禁律為本合同之核心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