鬱風問道:“時聰樹知不知道最終不會用他研發的樣品去投標?” 甘雨勝想了想,一臉不確定地說道:“他可能不知道。” 反訴有些扯,鬱風不想跟甘雨勝扯了。重要的是找到有力證據駁回時聰樹的不合理訴求。 什麼是合理訴求?什麼又是不合理訴求?也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鬱風認為合理的,江成寧不認可,那是白搭。至於甘雨勝,他的意見一點參考價值也沒有。前一天,還言之灼灼,鏗鏘有力;去了一趟江成寧的辦公室出來就是一百八十度大轉彎,彷彿他從來就沒有表達過昨天的觀點,一直是從江成寧的辦公室出來之後的的觀點似的,那麼的趾高氣揚! 在銳意公司,江成寧說了算,然而去了仲裁廳,去了法院就不是那麼回事了! 鬱風說道:“五月份、六月份的工資本來就應該發給他的,要不是他說是去仲裁,早就發給他了;就是一個差額的問題。一月、二月、四月,同樣是差額的問題。三月份,就是2020,呃,四月份也有半個月的最低工資標準問題。公司辭退他,要求補償兩個月的工資。按照他的演算法,這些加起來,總共七萬多塊。如果降薪的事情,法院採納的話,再去掉五六月份本就就應該發給他的工資,那就沒有多少錢了!” 甘雨勝昂起頭來,自以為是地說道:“法院憑什麼不採納降薪的事情,我們是有 十足的證據的。” 鬱風說道:“法院自有他的判定標準,咱們在這裡說了也沒有用。時聰樹所要的最大的一塊是加班費,有十幾萬,這也是我們最不能接受的一部分。但是,他提供的證據對我們很不利。” “什麼證據?”甘雨勝有些緊張地問道。 “你看一下,就在補償明細表的後面。” 甘雨勝看了看後,一臉疑惑地說道:“這是他的打卡記錄,能說明什麼問題啊?”不是一個行當的人,看到的東西就是不一樣。 鬱風說道:“你仔細看一下他的打卡記錄,幾乎每天晚上都有加班。” 甘雨勝再次看了看時聰樹的打卡記錄後,說道:“研發人員是經常加班。如果他 在這裡玩,走的時候,再打個卡,我們也要給他加班費?這個沒有道理吧?” “他的打卡記錄是明擺著的。我們怎麼能區分出他的加班哪些是在工作,哪些是在玩的呢?” “這個……”甘雨勝撓起了頭不知說什麼了。 “這個打卡記錄不是你給他的吧?”話一出口,鬱風就意識到這個話是白問了。甘雨勝怎麼會有打卡記錄呢? 甘雨勝立刻回答道:“我怎麼可能給他打卡記錄呢?王二娣每個月都會在微信群裡發車間員工的打卡記錄。會不會是她給的時聰樹呃?” “不應該吧?辦公室的打卡記錄是不發的。除非多次遲到早退,才會將打卡記錄發給當事人。也是我截圖發給當事人的啊?”喜歡擺地攤的日子()擺地攤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