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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o;我把它看作一個完美的拼花藝術,各人都扮演他(或她)所分配到的角色。

一切都安排的十分巧妙。任何可能受到懷疑的人,都會有一個或幾個人站出來替他作證。並把事情攪亂。哈特曼的證詞,在懷疑兇手是外來人,而又證實不了作案時機時,是必要的。這樣,伊斯坦堡──加來車廂的乘客就沒有危險了。所有證詞的每個細節都是事先設計好的。整個設計就象一個安排得非常巧妙的拼花玩具。每加一片新的,就對破案增添了一分困難。正如我朋友鮑克先生說那樣,這個案子就一支幻想曲一樣,簡直不可能!這正好是他們所指望的。&rdo;

&ldo;有人會問,這個結論可以解釋一切嗎?我說,可以。傷痕的性質──每一刀都是由不同的人戳的。偽造的恐嚇信──因為是假的,寫出來只是為了作個證據。

(毫無疑問,一定有真的信,用來警告雷切特注意自己的命運,當然,已經被麥克昆燒毀了,並用其他的信調了包。)然後,是哈特曼說的,被雷切特叫去的故事,這當然是徹頭徹尾的謊言──以及對對那個神秘人物的描述:小個子,黑臉膛,說話象女人的男人。這樣描述很恰當,因為,它不會牽連到任何一個真正的列車員,而且,同樣可能是一個男人或是女人。&rdo;

&ldo;用刀刺,這個主意,最初看來是古怪的。然而,經過一番思考以後,就會感到一切都是十分符合實際情況的。匕首是每個人──無論強壯還是體弱的──都會使用的武器,而且不會弄出聲音。我猜想,儘管我可能是錯誤的,十二個人都輪流透過哈伯德太太的包房,走進熄燈的雷切特的包房──戳了他一刀!他們決不會知道,究竟哪一刀實際殺死了他。&rdo;

&ldo;那最後一封信,雷切特可能已在枕頭上發現的那封,現在已經被人小心地燒毀了。假如,有關阿姆斯特朗案件的線索一條也沒留下,那麼,就絕對沒有理由懷疑車上的任何一個旅客了。於是,就可認為是外來人幹的,接著,就產生了一個所謂的&l;小個子,黑臉膛,說話象女人的男人&r;,車上的一個或更多的旅客都出來證明看見過這個人,而且還看到他在布羅特下了車。&rdo;

&ldo;我不很確切地知道,當這些陰謀者發現這一部分計劃,由於列車事故而不可能實施時,他們打算怎麼辦。我想像,他們匆忙商量了一下,決定立即下手。這樣的話,一個或許所有的旅客必然會受到懷疑,但對這一可能性,他們早就預料到了,而且已經有所準備。唯一的補救方法是隻需要把事情攪得更加亂七八糟。於是,在死者的房裡故意留下了兩條所謂的線索──這第一是阿巴思諾特上校受到牽連(證明他不在場的證據最足,而且他與阿姆斯特朗家的關係也最難證實);第二,就是那塊手帕,使得德雷哥米洛夫公爵夫人有了嫌疑,而她的社會地位,她的孱弱的身體,以及她的女傭人和列車員的作證,就不致使她處於不利的地位。為了更進一步地把事情搞亂,他們又捏造了一個身穿鮮紅色睡衣的神秘女人,企圖轉移人們的視線,分散人們的注意力。我要再次為這個女人的存見作證。當時,有人在我房門上用力敲了一下,我從床上跳起來,朝門外望去──看到一個穿鮮紅色睡衣的人在遠處消失了。他們謹慎地選擇了列車員、德貝漢小姐和麥克昆三人為她作證。當我在餐車與人交談時,有個人,我想,一定是個富有幽默感的人,竟然關切地把那件鮮紅色的睡衣放在我的箱子的最上層。這件睡衣原先是從哪裡來的,我可不知道。我懷疑這是安德烈伯爵夫人的,因為,她的行李裡只有一件雪仿綢的長睡衣。這件衣服做得美觀精緻,不象睡衣,倒象是茶服。&rdo;

&ldo;麥克昆第一個獲悉,那封如此小心燒毀的信,竟然還有一點沒燒完,而且正好留有阿姆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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