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那件事時,克沃思是在賽弗倫,他走路回家……」
「那不是賽弗倫。」老馬說,「是在大學院附近。」
「有可能。」編史家承認,「總之,他深夜走路回家,有些惡棍在巷子裡埋伏他。」
「那是大白天。」老馬不悅地說,「在市中心,很多人都在一旁看到了。」
編史家固執地搖頭,「我記得是在巷子裡,總之,那些惡棍突襲了克沃思,他們要他的馬。」他停頓了一下,用指尖抓抓額頭,「等等,不對,他不會把馬牽進巷子裡,或許他是在前往賽弗倫的路上。」
「我告訴過你了,不是賽弗倫!」老馬大聲說,一手拍在吧檯上,一臉惱怒,「老天,你別講了,你完全弄亂了。」
編史家尷尬地紅了臉,「我只聽過一次,好幾年前。」
寇特冷冷的瞥了編史家一眼,大聲把餐盤放在吧檯上,大家暫時忘記了那個故事。老馬吃得很快,差點噎住,灌了好一些啤酒才把食物衝下肚。
「既然你還在吃晚餐,」他刻意對編史家說,一邊用袖子擦嘴,「你不介意換我接著把故事講完吧?這樣孩子也可以聽聽。」
「如果你確定你知道……」編史家遲疑地說。
「我當然知道。」老馬說,同時把凳子轉過來面對更多的聽眾。「好,在克沃思還小的時候,他去大學院唸書,不過他不是住在大學院裡,因為他只是一個普通人,沒錢享用大學院裡的精緻生活環境。」
「為什麼?」鐵匠的學徒問,「你之前說過,克沃思很聰明,即使他才十歲,他們還付錢讓他留下來唸書,給他一個錢包,裡面都是金幣,還有像他大拇指關節一樣大的鑽石,配備新馬鞍、馬釘、馬蹄鐵的新馬,一袋燕麥等等東西。」
老馬點頭,像是在安撫學徒一樣,「對,沒錯,但是我現在講的是克沃思獲得那些東西一兩年後,他把很多金子都送給一些房子燒燬的窮人了。」
「在婚禮時燒燬的。」葛拉罕插嘴。
老馬點頭,「克沃思還是得吃飯,租房子,買燕麥養馬,所以那時金幣已經都用完了,因此他……」
「那鑽石呢?」孩子追問。
老馬明顯皺眉,「如果你非得知道,他把那顆鑽石送給一位特殊的朋友,一位特別的女性朋友,但那又是另一個故事了,和我現在要講的無關。」他瞪著孩子,孩子不好意思地低下頭,舀起一匙燉肉。
老馬繼續說,「由於克沃思付不起大學院的昂貴生活,他是住在附近的鎮上,一個叫阿姆雷的地方。」他瞪了編史家一眼,「克沃思在一家旅店找到一個房間,他可以免費住在那裡,因為擁有那家旅店的寡婦很喜歡他,克沃思則是幫忙做點雜務,以換取免費食宿。」
「他也在那裡彈奏音樂。」傑克補充,「他很擅長演奏魯特琴。」
「傑克,你乖乖吃你的東西,讓我來講。」老馬喝斥,「大家都知道克沃思很會彈魯特琴,所以那位寡婦才會那麼喜歡他,每晚演奏音樂算是雜務的一部分。」
老馬迅速喝了一口酒,接著繼續說,「有一天,克沃思去幫寡婦跑腿辦事的時候,一個傢伙掏出刀子威脅他,說他要是不交出寡婦的錢,就要讓他在街上穿腸破肚。」老馬假裝拿著刀子朝孩子捅過去,並對他露出威嚇的表情。「你們得記住一點,這是克沃思還小的時候,他沒有劍,即使有,他也還沒從阿頓人那裡學到劍術。」
「所以克沃思怎麼做?」鐵匠的學徒問。
老馬往後靠,「那時是中午,他們就在阿姆雷的廣場中心,克沃思正要呼叫巡官,不過他眼睛總是相當敏銳,他注意到那傢伙有很白、很白的牙齒……」
孩子睜大眼睛,「他有毒癮?」
老馬點頭,「更糟的是,那傢伙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