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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33章 欲加之罪2 (1 / 2)

王象乾猜對了,洪濤壓根兒也沒想找什麼藉口舉起屠刀把滿朝文武砍得乾乾淨淨,因為那樣做沒有效果,且已經被不止一個例子證實過。

當年老朱在建國之初就這麼幹過,隨便找首詩挑出某句就能殺人。抓到一個有不滿言論的官員,只要與其有聯絡的官員都是同黨。搞得當官成了高危職業,很多官員早上出門上班得留下遺囑,不知道還能不能活著回家。

結果殺了一茬又一茬,該謀反的繼續謀反,該貪墨的接著貪墨,屁用不管。甚至新上任的官員比前任胃口更大、節操更低,真乃長江後浪推前浪。

其實道理很簡單,不用勞煩哲學家分析總結,在日常生活中隨處可見現成的例子。想讓牲口乾活,光靠打肯定不成,還要給飯吃,時不時給點甜頭。

人在某些方面和牲口的習性差不多,光靠殺頭也沒用。古人早就總結過,想讓其聽話配合,得威逼利誘,在歐美叫做一手大棒子、一手胡蘿蔔。

威逼利誘精髓不是胡蘿蔔的香甜也不是大棒子的殺傷力,而是恩威並濟。胡蘿蔔給多了會讓人忘記大棒子的疼,滋生惰性;大棒子掄多了會讓人忘掉胡蘿蔔的甜,失去希望。

法外開恩就很好嘛,犯了錯不怕,只要被抓住且沒造成太大損失,並接受了相應的懲罰,最主要是被皇帝抓住了小辮子,還是可以繼續工作的。

通常而言,犯過錯並受到懲罰的人,有很大一部分會汲取教訓,不會再輕易犯同樣的錯誤。反倒是沒犯過錯的人,不知道輕重,更容易犯錯。

“此言差矣!名不正則言不順,言不順則事不成,事不成則禮樂不興。法不容情,若陛下因為法不責眾而法外開恩,則法度盡失,又該以何約束滿朝文武?”

可是還沒等洪濤就坡下驢,大理寺卿高攀龍突然說話了。這傢伙很有點孤臣的意思,一向認理不認人,自打上任之後沒少給皇帝添麻煩,也沒少得罪同僚。

但誰還都拿他沒啥好辦法,人家就是耐得住寂寞和清貧,每月靠俸祿活得也挺不錯。既不結交權貴,也不討好同僚,沒人搭理就回家看書,再寫點文章往半月談投。發表了更好,沒發表也不生氣,很是怡然自得。

這次不出意外依舊是意外,他不同意王象乾的處理意見,言下之意不管誰犯了罪都得按律處罰,如果不處罰或者處罰輕了,以後律法就沒用了。

“嗯,高愛卿身為大理寺卿,嚴守法度,提醒的是!”面對這麼一個純粹的人洪濤也不好耍賴,只好擠一擠胖臉,露出很欣慰的笑容。

大明朝如果這樣的人多一些,可能還不至於走到今天。但這種人也是雙刃劍,不是說堅持原則就能對國家、民族有益。當所謂的原則本身出了問題時,他們就是阻力了,正因為堅持原則,所以阻力更大。

最麻煩的是這類人基本都是死心眼,認準了一條路走到黑,想說服很難,誰要質疑他們認定的原則,誰就會被視為昏君、佞臣,沒理可講。

“王安,這些供詞書信可曾派人仔細查證?”那該怎麼辦呢?洪濤有辦法。認死理是吧?成,那咱就按照大明律一條條摳。有道是抓賊抓贓、抓姦抓雙,如果證據不足,是不是就不能處罰了呢?

“啟稟萬歲爺,供詞和信件都是昨夜和凌晨剛剛拿到的,還未來得及一一核實。”

就在高攀龍出言反對,皇帝滿臉堆笑時,王安就知道要壞事。果不其然,麻煩隨後就到,疏於查證的屎盆子自己必須先頂在頭上,否則皇帝就無法繼續往下演了。

“混賬,眾卿家都是我大明肱股之臣,怎能因宵小隨意攀咬就隨意定罪!還不趕緊派人查證,再有絲毫疏忽別怪朕不講情面!”

看,只要有人願意頂雷皇帝就能左右逢源,一會兒把黑的說成白的,一會兒又把白的說成黑的,且怎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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