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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部分 (2 / 4)

來是個〃常識迷〃。他頗懷疑目前通行的學科考試有何用處,學生們死記硬背無非是為了應付這些考試。他注重的是常識。

時間一個月一個月過去,〃常嘆氣〃越來越憂心忡忡。他設法排遣這樣的念頭:珀金斯先生一定會逼他把結婚日期確定下來;此外,他還十分惱恨這位上司對古典文學所持的態度。毋庸置疑,珀金斯先生是位造詣很深的學者,眼下正忙於寫一篇完全符合正統的論著……一篇有關拉丁文學譜系的論文,但是他平時談論起古典文學來,口氣相當輕率,就像是在談論某種無關宏旨的類似彈子的娛樂一般,似乎它只是供茶餘飯後助興的話題,無須嚴肅對待。再說到三年級中班的教師〃水槍〃先生,此公脾氣也是一天壞似一天。

菲利普進皇家公學之後,就被安排在他班上。這位B·B·戈登牧師先生,就其性情來說,似乎並不適宜做教師:既無耐心,肝火又旺。再加上長期以來無人過問他的教學,接觸的又盡是些年幼學生,他可以為所欲為,自制力早已喪失殆盡。他上起課來,往往以大發雷霆開始,以暴跳如雷結束。他個子不高也不矮,胖墩墩的,一頭黃中帶紅的短髮已開始染上白霜,唇上蓄著一撮又短又硬的小鬍子。此公其貌不揚,大臉盤上長著一對小小的藍眼睛,臉色紅撲撲的,可脾氣一發作立時轉成豬肝色,而他這個人又是動輒發火的。手上的指甲由於經常咬呀,咬呀,連肉也包不住了:只要有哪個學生解釋課文時打哆嗦,他就怒從心頭起,坐在講臺邊直髮抖,同時狠咬自己的指甲。關於他虐待學生的醜事,師生中傳得沸沸揚揚,其中免不了也有誇大其詞的地方。兩年前有件事,曾在學校裡轟動一時。據說,有位學生家長常揚言要向法院起訴,因為這位老夫子拿起一本書,狠命揍了一個名叫沃爾特斯的孩子的耳光,結果孩子的聽覺受到嚴重影響,不得不中途輟學。孩子的父親就住在坎特伯雷,城裡好些人為之憤憤不平,當地報紙還報道過這件事。然而,沃爾特斯先生畢竟只是區區一釀酒商,所以別人對他的同情也無形中打了個折扣。至於班上其餘的孩子,儘管很討厭這位老夫子,但出於他們自己最清楚不過的考慮,在這件事情上,還是站在教師這一邊,不但對外界於涉校內事務表示憤慨,甚至還百般刁難繼續留在學校的沃爾特斯的弟弟。不過,戈登先生險些兒被攆到鄉下去苟度餘生,此後再不敢揍學生了。教師們隨之喪失了打學生手心的權利,〃水槍〃也再不能用教鞭抽打講臺來發洩心頭的盛怒了,現在至多不過是抓住學生的肩膀,使勁操他兩下。不過對於調皮搗蛋,或是犟頭倔腦的孩子,他們照舊要給予處罰,讓他們空懸著一條胳膊,在那兒站上十分鐘到半小時,而罵起學生來,依然像過去一樣沒遮攔。

對於像菲利普這樣生性膽怯的學生來說,恐怕再也找不到比〃水槍〃更糟糕的教師了。菲利普這次進皇家公學,比起第一回見沃森先生時,膽子總算大了些。這兒有好多孩子他都認識,是預科的老同學。他覺得自己不再是小孩子了,他本能地意識到,周圍同學越多,他的殘疾就越少惹人注目。然而進校第一天,戈登先生就使他誠惶誠恐;這位夫子一眼就能看出哪些學生怕他,同時似乎也單憑這點,就此特別討厭那些學生。過去,菲利普聽老師講課總覺得津津有味,可現在每到上課就膽戰心驚,度時如年。教師提問時,他寧葉呆頭呆腦地坐著,一聲不響,生怕回答錯了,挨老師一頓臭罵;每回輪到他站起來解釋課文,他總是戰戰兢兢,臉色煞白,像害了大病似的。他也有快樂的時候,那就是珀金斯先生前來代課的時候。對這位有常識癖的校長,菲利普頗能投其所好,供成年人閱讀的各種奇書異卷,菲利普都有所涉獵。珀金斯先生上課常出現這樣的情況:他提出的問題先在學生中兜了一圈,誰也回答不出,最後總是留待菲利普來回答。珀金斯先生朝菲利普微微一笑……這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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